咬文嚼字
昨天,俺就“所有茂名籍及外籍优秀书画家…”一句子提出疑问。一俪版主也提出个人高见。为了论证孰是孰非,今天下午,老农百忙{:soso_e113:}中拜访了师祖(高州师范1984年97班、98班语文老师)。师祖笑笑:“你划一划‘一个16岁的校长的儿子’句子成份,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老农生性愚蠢反应迟钝,未能完全参悟,只知句子定语未明,定语多重。今晚发帖权当抛砖引玉,共同开发‘大茂’文字市场{:soso_e183:},让更多朋友看得开心,看得放心{:soso_e185:}。
一个16岁的 校长的儿子
一个16岁的校长 的儿子
{:soso_e113:}
中国队大败日本队 10:0
日本队大败中国队0:10
中文语义有时要根据场景来理解!{:soso_e113:}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2-3-12 2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16岁的 校长的儿子
一个16岁的校长 的儿子
她做了两个丈夫喜欢吃的菜。
她做了两个丈夫喜欢吃的菜。
她做了两个丈夫喜欢吃的菜。
歧义多的句子还是少用为好,以免误人子弟。
贫下中农 发表于 2012-3-13 0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做了两个丈夫喜欢吃的菜。
她做了两个丈夫喜欢吃的菜。
她做了两个丈夫喜欢吃的菜。 ...
所言极是!只能在‘台上摆着两个菜’的时候说,才不至于被误会!{:soso_e113:} 楼主果然高~~~ 一方面,脱离相应的语境,很多话会引起歧义的;另一方面,定语或修饰词过多由于断句的习惯差异,也会产生歧义。 老农的较真学习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古唐 发表于 2012-3-13 1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方面,脱离相应的语境,很多话会引起歧义的;另一方面,定语或修饰词过多由于断句的习惯差异,也会产生歧 ...
学习了,所言极是。 一个十六岁的校长的儿子?
校长那个十六岁的儿子!
她做了两个丈夫喜欢吃的菜?
她做了两个菜,她丈夫很喜欢吃!
她丈夫喜欢吃的菜,她做了两个!
嘻嘻,偶这方面不懂。这样改改,意思应该明确点。个人写文字感想,能够用短句的时候,尽量用短句。能够不用形容词的时候,尽量不用形容词。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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