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发表于 2014-5-6 18:29

一个著名的案例…旧案新说

从前,有个著名案例。
张三的公牛强奸李四的母牛,过程中踩损王五的庄稼致损失300元。
王五起诉张三李四索赔,县官经审理,判决如下:
公牛主人张三赔3分之1,即100元。母牛主人李四赔3分之2,200元。
李四不服,提出异议:我家母牛被奸,我已很蚀底了,现在又要赔更多的钱,显然不合理。
县官答:非常公平合理……
欲知县官是如何解释的,各位看官,可先猜猜,先评评。




太保 发表于 2014-5-6 21:09

不懂!

梨窝浅笑 发表于 2014-5-6 22:49

无语

最后一招 发表于 2014-5-8 00:22

1+1=3?

见习记者 发表于 2014-5-8 08:13

最后一招 发表于 2014-5-8 00:22
1+1=3?

什么意丝?

一世倾城 发表于 2014-5-8 09:09

{:soso_e100:}勾起我好奇心了,坐等答案。

见习记者 发表于 2014-5-8 22:26

本帖最后由 见习记者 于 2014-5-9 14:02 编辑

一世倾城 发表于 2014-5-8 09:09
勾起我好奇心了,坐等答案。
如果由你来判,应怎样处理?


小柔 发表于 2014-5-9 10:10

我也认为是1+1=3

见习记者 发表于 2014-5-10 12:29

小柔 发表于 2014-5-9 10:10
我也认为是1+1=3

错误

宁兰 发表于 2014-5-12 17:18

见习记者 发表于 2014-5-10 12:29
错误

请开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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