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姐姐
发表于 2012-4-17 23:13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老了
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年轻时的激动
看看就走了
。。。
ml123
发表于 2012-4-17 23:16
写得不错啊,作为一个论坛就是要是就事论事 就文论文 ,只不是无端的人身攻击或是违法的言论,大家都可以包容和讨论这样才好玩
兜兜糖
发表于 2012-4-18 00:30
怎么倒想起狂人李敖来着~楼主应该是像古董所说的出于对文字的一种执著一种态度吧~其实这也是这个坛子里共同的执著和态度~只是理解起来和表述起来各有所不同罢了~其实以前在大学BBS里混~这种执著的辩论都是平常事~文人相轻亦相惜!
明智选择
发表于 2012-4-18 00:50
我也喜欢这种直肠子之人,还可以在这里看到人生观的另一面。
夜歌
发表于 2012-4-18 01:35
话说过就过了,不能再往高度上提,那非我本意,二贴皆可删除了,谢谢版主。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2-4-18 07:11
本帖最后由 醉品茶香 于 2012-4-18 07:16 编辑
呵呵!很细心的看了几遍,句句坦诚,毫不掩饰!此乃真汉子风范!夜歌仁兄本着认真、坦诚、善意的态度来文版交流,十分难得!{:soso_e181:}
也说说个人看法!浏览几个大的本地网站,就文化交流而言,这里算是比较热闹的了,所以自己也常来充数,个人观点是:支持严谨学习态度,不强求作品的价值优劣!每个人的文化修不一样,作品自然有高低之分;欣赏水平不同,评论自然各花各表!或者说有时看不懂的,出于善意,也会友好的附和,很单纯的想法,就是希望作者愉快,享受喜悦!并不是夜兄所说‘玉在其手矣’!!说白了:心中无玉,何以抛于人?呵呵!既然是一个平民舞台,表演的随意性、多样性是重要特征,就像一个集散市场,商品多样性造就繁荣!
花满天
发表于 2012-4-18 09:56
还是那一句,可惜。虽文采非凡,文学功底深厚,但还是可惜:其一,真想不到还会再写出这长篇大论的“续贴”;其二,对楼上大赞特赞的多位感到可惜。我隐约看出,第一贴及续贴只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真意并非在呼唤所谓的“百家争鸣”,翻阅前面相关的帖子,可见一斑。“黄钟可以毁弃,瓦釜亦得雷鸣”?起因应该是众人对两圆版主新任时的欢呼及赞美,为这两贴埋下了导火线。纵观两圆版主的表现,有才而谦逊平和内敛,并无不当的言论,却被推上了浪尖,两圆真有点冤。
花满天
发表于 2012-4-18 10:15
首先,在此我真诚向两员版主表示道歉。但也谨为误认是你删贴而道歉。文版有多位版主,论坛还有众多的超版,为何单独误认为“两圆”所为呢?
zxjh2090
发表于 2012-4-18 11:52
花满天 发表于 2012-4-18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那一句,可惜。虽文采非凡,文学功底深厚,但还是可惜:其一,真想不到还会再写出这长篇大论的“续贴” ...
你的观点与众不同我也很赞同{:soso_e100:}
古唐
发表于 2012-4-18 13:01
夜歌洋洋洒洒,下笔逾千言,字句之间可见文字功底非凡,论坛能出其右者估计屈指可数。
对于夜歌的观点也是存在不同意见的,大体分成三派——赞同、部分赞同或不赞同。所以,此时删除两个相关帖子似乎不妥。相反,我觉得,应该以此为平台,继续讨论下去。不说达成什么共识,只是希望引导大家就这两个问题多提意见和建议:
1、版主加分加亮甚至加精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什么样的标准?
2、在肯定文友所发帖子及鼓励网友多发帖子方式方面,如何掌握表扬鼓励和善意指出对方不足的“度”?或者说,以鼓励与批判两种方式如何协调才能更加让文友容易接受?
欢迎继续探求,支持深入讨论!
我们的宗旨:活跃文版,共同进步!
我们的原则:既不回避矛盾,也不人身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