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抗议粤西明珠开发商三年多未办房产证 ,严重损害业主权益!
尊敬的市有关领导:位于茂名市光华北路666号的粤西明珠,按照合同规定,5-10栋已于2010年5月-7月份交楼,办理房产证费用各业主已经全部交给开发商,每户平均约二万元人民币,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交楼后720日内办理房产证,但至今仍未办理,也没有给业主合理的解释,把所有的责任推给茂名市房产局:未交齐房屋维修基金,不得办理房产证;经本人亲自到房产局了解:粤西明珠售楼期间未按规定要求相关购房者交付房屋维修基金,粤西明珠开发商也不肯垫付相关费用。
相关开发商与部门相互扯皮、推诿责任,造成粤西明珠业主至今未领到依法应办的房产证,希望有关领导重视,加以解决!
“粤西明珠”
茂名很多开发商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强烈要求 挂横幅 斗地主 金色家园的好像也一样,后来业主告上法院了。 {:soso_e147:}还好当初没有选择粤西明珠”对华夏世纪下手了 关注~~~住一天就是一天了 到时要你搬,那才惨呢 百姓维权难啊~~~ 住着不窝心啊
收到钱喝酒吃肉 办事???那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