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巴樵夫 发表于 2013-4-4 16:40

维修基金并不是全部交齐才办房产证的。

李寻欢 发表于 2013-4-4 18:59

不敢去粤西明珠买房了!

漂流 发表于 2013-4-5 00:45

和鑫 发表于 2013-4-3 08: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茂名很多开发商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谢谢你的支持。这些都是近年房地产火热而急功近利的开发商都存在的。我现在都入住了。至今还没能给我们解决。

漂流 发表于 2013-4-5 00:54

黎民百姓 发表于 2013-4-3 0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要求   挂横幅    斗地主

如果是这样,我们也学合力花园“李红军市长救命!”

漂流 发表于 2013-4-5 00:54

三少爷 发表于 2013-4-3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金色家园的好像也一样,后来业主告上法院了。

他们的好像也没有解决吧。

漂流 发表于 2013-4-5 01:03

酒肉和尚 发表于 2013-4-4 12:07 http://www.mdmmm.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收到钱喝酒吃肉    办事???那是不可能的~~~

也不是不办事。只是办不了事。开发商在售楼的时候,没有把工作做好。影响了我们业主正当权益。
不管是他们的营销手段还是工作失误。始终是造成了我们业主们的损失。应该负责任。

漂流 发表于 2013-4-5 01:04

锅巴樵夫 发表于 2013-4-4 16: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维修基金并不是全部交齐才办房产证的。

但,现在给很出的理由就是这个。

和鑫 发表于 2013-4-5 09:47

漂流 发表于 2013-4-5 0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这样,我们也学合力花园“李红军市长救命!”

支持

志明 发表于 2013-4-5 10:20

漂流 发表于 2013-4-5 0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这样,我们也学合力花园“李红军市长救命!”

支持!

胖胖牛牛 发表于 2013-4-5 21:58

维修基金和房产证是两码事,只影响你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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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强烈抗议粤西明珠开发商三年多未办房产证 ,严重损害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