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石化的福利房出售20%的产权,大家怎么看的?
这段时间,茂石化好像正在搞90年代的那些福利房的20%的产权,但内中很多事情都布了解,希望知情的都来说说,让我们大家了解一下。1、20%按照多少钱一平方来买?
2、茂石化的意图是什么?
茂名石化意图深不可测,一心想稳职工笨。 是这样,一开始房改时,可只交八成的房钱,拥有80%的产权,房子你可永远居住,和100%的产权没什么区别;后来,陆陆续续也有一部分人补交了余下的20%,交款后,拥有完全产权;
如果你有一天要出售该80%产权的房子时,就要补交20%的房钱,请注意,这20%是按出售该房子时的评估价为基准的,这十几年来,房子一直在涨价,所以,20%也就一直在涨;
现在是由市里发文,单位统一办理,可以省去自己办理的麻烦。 茂名市解决标准价房改房按成本价补差遗留问题实施方案
根据《茂名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茂府[ 1996]75号)及《茂名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茂房改(1997)02号)要求,1 993年1 2月3 1日前经批准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部分购房人已按规定完成了按成本价补差工作,拥有了全产权住房,但由于多种原因,仍有部分购房人未获得全产权住房。为解决上述遗留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本价补差的目的和原则
(一)补差工作的目的是解决遗留问题,理顺产权管理。
(二)补差工作实行实事求是、个人自愿、产权单位证实、房改部门政策把关的原则。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任务
(一)主要做法:严格按照《茂名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茂府(1996)75号)及《茂名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茂房改[ 1997]02号)规定办理,严格按规定计算成本房价和利息。不增加优惠项目。规范房款和利息的缴存和管理,回收的房款和利息要金额存入单位住房基金专户c同时要简化办事环节,做到高效优质、便民利民。
(二)工作任务: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符合本方案规定的申请人提出的按成本价补差工作。 按文件上理解,这次补差价是按成本价补,比评估价低多了。 补和不补一样住 一个让人感觉头痛的问题。我感觉是不补比补要来的划算! 我觉得如果真是按当时的房价来算的话。当时一套房子按工龄打折后。房子的价钱大概是七千到九千,就有百分之八十的产权。那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来算的话。也就是还要交1400到1800的钱就可以拿到百分之百的产权。可如今拿。还要算上利息就不止这个数了。应该要去到三千以上了。然后,我们再算一笔,如果按现在的房价来卖掉一套当时值七千元的房子。现在大概也就买到十五万左右。然后要交百分之20.也就是要交3万出来给石化房产。就算做假合同五万元一套房子,也才交一千元。按这样算法。大家就可以思量是补好还是不补好了。。。这是个人思考方法。不知是否正确。。。 凉爽 发表于 2012-7-5 2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补和不补一样住
正确!如果不打算卖掉的话,不补也一样住;而且,按我的理解,如果房子要大修,费用也要按产权的比例分摊--这纯属个人理解。{: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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