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热线”:网购商品可无理由退货
昨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作客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频率“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企业登记监管、合同管理、商标广告管理、经济检查、消费维权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问:近年来广东商事制度改革如火如荼,这也和大家的投资创业密切相关。听说改革后,工商登记更加便利了。那究竟改了哪些内容?答:简单来讲,广东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宽进严管”,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实施“先照后证”。原来要先办理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现在改为: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证。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原来要先缴交注册资本、提交验资报告,变为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不需要验资和提交验资报告。三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条件。可以允许将住宅改为住所(经营场所),可以申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四是实行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五是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企业只需要到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好包含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营业执照,下一步将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促进各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问:每年11月11日是网购狂欢节,网络和电视购物是时代发展,那么网购要注意什么?答: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或电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网络或电视交易平台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向网络或电视交易平台者要求赔偿。依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导则》规定,消费者投诉是由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所在地消委会管辖受理,因此,消费者必须选择信用好的电商或交易平台,最好通过第三方支付并保留支付凭证、电商或交易平台对商品或服务宣传承诺、交谈记录、视频等证据,当消费者发现合法权益受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问:哪些网购商品适合无理由退货?答:根据《消法》25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法定七日时间的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收到商品当天不计算,应从第二天开始计算,期间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则以法定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天,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24点。此外,消费者退货要保证商品完好,并支付退货运费,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拆开商品包装和正常测试商品不属损坏商品。但是,以下网购商品不适合无理由退货:(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报纸、期刊;(5)双方约定的。问:电商或交易平台拒绝退货退款应怎样办?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超过十五日拒绝退货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6条规定予以处罚。因此,消费者可向电商或交易平台辖区工商部门投诉。 剁手族可以放心购物了 学习一下 我呢穷人矛钱网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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