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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2011-7-11 14:47 编辑
《痕》
那逝去的爱情,如同患过溃疡的皮肤,再也无法回复它原有的颜色。
——题记
一 痕。酒吧的名字。怀旧,带点忧伤。 伊娅曾怂恿我改掉它。 我属于滥情的女人,她认为。往事,在这种女人身上几乎不着痕迹。因为这种女人对经历根本不屑一顾。她们只吮吸快乐,不缅怀旧事,也不沾染忧伤。 所以她觉得一个滥情的女人开的酒吧,无论如何也不应用痕做名字。试试改为“夜”或“焰”什么的,更贴切。
伊娅是我的好友。之前是酒吧的常客。 每次她这样劝我,我都只是抿嘴轻笑,不置可否。但酒吧的名字一直没改。 抿嘴轻笑,我的嘴角看起来会有点歪。左边比右边稍高。 伊娅又说,这种笑是危情的妩媚。少一丝可以保留清纯,多一毫则有可能沦为挑逗,即使恰到好处,也难以完全逃脱撩拨的嫌疑。而持这种笑的女人,危险。她究竟会是一个清纯专情的女子还是极致滥情的女人,得她的经历去界定。
我承认我的滥情。经历过的男人,忘了到底有多少。他们是我滥情最有力的佐证。 但我不让任何人洞悉我的经历!就算伊娅都不例外。她一览无遗的,只是我的滥情。 滥情,不可能是我的全部。不管多凶狠的泛滥,都是由潺弱的单一所繁衍。我也曾清纯,很久以前。
二 伊娅是个适合在夜里招摇的女人,也是个不错的朋友。她往我的酒吧带来不少客人。 她的朋党来了,我都会陪他们坐坐,聊聊。他们喝酒,我喝饮料。 一个开酒吧的女人居然不喝酒?这多少有点让人难以置信。 的确,我不会喝酒。非喝不可,也绝不超过两口。我酒量浅。一口脸红,两口微醺,三口必醉。 酒后吐真言!这种情况绝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可以这样说,后来每经历一个男人,我都是清醒着的。但无碍我过后把他们统统抛之脑后。
伊娅带来的男人中,有个把成了我后来的经历。 天南就是其中一个。 他海量。第一次来,连喝半打都稳如站桩,脸不红色不改。 我有理由怀疑那晚他向我发出暧昧的讯号时根本不是借着酒意,而是凭着色胆。 那是他第三次来吧,只三杯,就开始脚步趔趄,大喝“我没醉,我没醉”。头往我肩膀靠,人往我身上倒。 他不笨,很能理解“贼喊捉贼”,以为人人都会认为他真醉了。雕虫小技,我也会。 我没有揭穿他的必要,便愉快地和他胡闹。
天南很酷,如果不喝酒不耍疯的话。身材颀长,棱角分明。肤色略白,指甲尖细。头发不比我的短,在脑后扎一马尾。不管白天晚上,爱在高挺的鼻梁驮一付墨镜。 伊娅说他是画家。我对他和他的画都没兴趣。若真要给他一个称呼的行当,诗人倒更合适些。当然,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下流的野诗人。 就他大喊“我没醉”的那晚,回去后意犹未尽地给我发来短信:人生在世,春宵不常;既已相识,珍惜此缘;用我长短,试你深浅;若是有意,速速来电。 我怎么会速速给他去电?我早已不是心急如焚地守候心上人的怀春少女,何况,我不会再有心上人。
三 几天后,给天南去了个电。晚上,他便早早就来酒吧。刚好,何笔也在。 何笔高大俊朗,以前也常来,这段时间少了。和他,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说过爱他。不是我说。是他问,我便随便答,根本毫无意义。但他并不这样认为。
对一个自己曾经热络过的女人,何笔能从我的眼神、语言、手势读懂我和天南的暧昧。那晚,他坐在角落,一杯杯地喝着闷酒,像呷一罐罐的醋。我不动声色。他不时瞟我。我始终抿嘴轻笑。 有时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奇怪自己为什么可以长期保持这种笑。一个情欲放纵的女人,总会偶尔咯咯大笑一回吧?比如猎物上钩的当儿。书上写过,影视播过。但我却从来没有。 无心欣赏何笔的醉态。交待收银员结帐,我和天南提前走了。
我们是走路回去的。学着热恋的人,矫情地相依相拥。 天南执着我的左手,发觉我戴着一条弹性的带状饰物链,它不松不紧地围护着我的左手腕。相对于我白晰精致的手腕来说,这条链显得普通了点。 天南问我。我说,只是喜欢。 没有人喜欢遮掩自己的过去。只是我了解自己的经历,所以从不在人前把它脱下。它替我遮掩着一道癍痕,和一段苦痛。
二十岁那年,我清纯如泉。花开的春天,与他邂逅;燥热的夏天里,他吻了我;同年的十月十九号,夜里有圆圆的月,他要了我。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是圆型的东西,我都看成是圆圆周满满的月,心却像装了个太阳。这种情况持续到次年秋天的一个清晨,黄叶满地,他离开了我。三个小时不到,我被送进了医院。一周后,拆线,出院,我的左手腕便多了一道紫红色的伤痕。 按理,伤痕应该在右手腕。我是个左撇子。但当时我左手有两个手指被东西砸肿了,削弱了整个左手的力量,无法有力地握稳刀,更别说准确地切断我右手腕的动脉。于是,伤痕便落在了左手腕。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从医院走进来。一个左撇子的右手,远比别人想像中要笨拙得多。
看过不知是否权威的调查报道,左撇子聪明。但我不。我胡涂得很。一个让韶华恣意靡烂的女人,委实算不上聪明。 或许真的是难得胡涂吧。要不,我怎能继续活着?继续活着,不计是好是坏。
四 和天南刚回到楼下,我手机响了。是伊娅。她问我,卡的密码是多少? 我知道明天一定会睡一整天,所以给了她几张卡,叫她帮我去交那些快超期的乱出八糟的费用。 我刚一说出密码伊娅就骂开了,你怎么可以这样漫不经心?所有的密码都相同! 七年了,凡是需要设置密码的,我都是用同一组字符:INY1019。它的意思是:我与你永远的十月十九号。
这再次证明了我是个胡涂的人。一个聪明的人不会犯这种愚蠢的错误。 在私人资料里,反复地使用同一个密码,是极度愚蠢甚至致命的错误。只要偶然被人破译一次,就可能颠覆你的一生。 可我就这样漫不经心。人的一生,往往仅因一次的遭遇,便失却它原有的颜色。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颠覆? 好比我左手腕的癍痕。时间先把它由痕变疤,再把它从疤抚成痕,它的颜色也由一开始的紫红逐渐灰暗,最后又变成像没有生命的白纸一样的惨白。岁月的沟壑在痛苦中不得不逐渐麻木,直到无法再窥探曾经的狰狞。那个癍痕,就算再给它一百年,再多么的小心翼翼,它都永远无法回复正常的肤色。多年前,血蜿蜒的那刻,它已彻底死亡了。
五 说完电话,重新挽起天南的手。上楼。 换一个人,做同样的事。不生疏,但新鲜、刺激。 完成每个第一次,我都不会留男人过夜。以后可以。这是我不改的习惯。
天南走时,用右手的食指轻挑我的下巴,坏笑着问,下次,要等到什么时候?我怕太久。 他已把之前脱下的墨镜重新驮在鼻梁上。看不到他的眼睛。我专注着他两块镜片,抿嘴轻笑,带点煽情。我说不会太久的,因为我也怕。
天南走了。 我孤单地靠在宽厚的床头,呆望窗外。窗外已是深宵,想怕人间的爱情,也寂寥得行色匆匆。 燃根烟,吸一口,娴熟地吐着烟圈,像金鱼玩弄水泡。眼前烟水迷蒙,仿佛年深月远。 烟,仍燃着,在指间。下意识地,半举左臂,慢慢旋转。腕处的饰链已脱下。窗外有混浊的光,不屑地瞟进来,斑驳地投在腕处那道惨白的癍痕上。我不禁走神。 熄了灯。夜,在香烟忽明忽暗的火光中越行越远。
烟烫着了手指!我恍如梦醒,随手摁了它。 黑暗中,我用右手指轻轻揉了揉左手腕,如同自己抱紧自己!然后双臂抱膝,把头伏在膝盖上,没由来地,像个婴儿般开始低声饮泣。我想,不管多少年后,我都能清晰地想像得到,那一刻,我耸动的肩膀到底有多无助! 哭了一会,累了。长吁一口气,抹干脸上的泪水,再捋捋耷拉在脸颊的被泪水弄湿的乱发,丝丝缕缕,终归要把它回复到原有的位置上。 天快亮了。钻进被窝,我在迷糊中慢慢睡去。 每次和不同的男人完成第一次,我都如此般神经质。这也是当晚我不留他们过夜的原因。 然而醒来之后,一切并无痕迹。该与不该的,都仍继续,就如,我们都各自继续着自己的生活一样! --2004年冬于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