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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泡菜缸里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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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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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的时代背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
    那时候改革开放已经在热火沸腾地进行了,中国东部沿海一带已经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这直接导致了第一批民工流“孔雀东南飞”,外出打工补贴家用。
    湖南一带在当时属于欠发达地区,但这里距离广东福建又不太远,所以便有一些胆大勤劳的农民开始踏上火车去那些发达地区打工了。
    有一个女孩(我们暂且叫她阿珍吧)自从初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书,而是南下广东做了个打工妹。
    由于阿珍勤劳肯干,而且还在业余做点小生意,卖点方便面水果之类的给工友,所以短短几年工夫,除去吃喝等基本消费外,她手头便已经有了十万块的收入。
    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十万块在中部农村地区是好大一笔金额的,那时候长沙市区的商品房也才一千块左右一平米,十万块可以买套比较体面的房子了。
    阿珍有个亲姐姐叫阿芬。
    阿芬因为嫁人比较早,而且还带着个孩子,所以就没有跟随妹妹一起南下务工,而是做了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眼看着阿珍的年纪一天天大了,上门提亲的也渐渐多了起来,阿芬于是便写信叫妹妹回来相亲,说女孩子不可能一辈子都在外面漂泊,总得还是要找个男人嫁了,以后年纪大了可就卖相不好了哦。
    阿珍想想也有道理,于是就带着这几年所有的积蓄,乘坐上当天夜里的火车回家了。
    由于阿芬家距离火车站不远,所以那一个晚上,阿珍自然就在姐姐家留宿了。
    那时候外地寄钱回家只能通过邮局,银行卡还是个新奇的概念,而且邮局汇款要收取大概百分之一的手续费,阿珍心疼这辛辛苦苦挣来的一千块,所以就将所有的现金都带在了身上,为了避免分散风险,她还在两只鞋子里,袜子里,裤兜里,钱包里各放了一些。又为了让小偷不盯上自己,阿珍还特意买了个麻袋随手提着,装成一个丐帮弟子的样子。
    一路上总算平安,人和财产都没有任何损失。
    回到姐姐阿芬家以后,阿珍洗了个热水澡吃了碗鸡蛋面,然后便上床跟姐姐睡觉了。
    恰好那一个夜里阿芬的老公不在家,她女儿花花也睡着了,小孩子睡觉不太容易受大人干扰,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
    姐妹俩好几年没见了,因而显得格外亲切。
    姐姐为妹妹讲起了这几年农村发生的变化,比如谁家儿子娶媳妇了,谁家的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谁家的老母猪又填崽子了。
    但妹妹在大城市生活了几年后,显然已经对这一切不再感冒了,当她讲起自己在广州一带的所见所闻时,姐姐惊讶得嘴巴完全成一个“O”型了。
比如,妹妹会说,在广州啊,有钱人包里都揣一个大哥大,什么时候想给谁打电话就打给谁,在广州啊,有一种无色无味的水居然可以装在瓶子里卖,名字叫做矿泉水,其实就跟我们山里一带的泉水一个味,在广州城里啊,有些女人的衣服多得穿不完,一天换一套可以一年都不重复。
    说完后,妹妹便从麻袋里取出一件特地为姐姐买回家的T恤,那T恤上面居然纹上了很多花花绿绿的图案,姐姐说,不行不行,我都这个岁数了,哪里还好意思穿成这样啊,那不被人羞死才怪呢,还是你自己穿吧。
    “姐,你才三十岁而已,这算什么老啊,”妹妹阿珍又说道,“在广州啊,六七十岁的老太太都穿成这样呢,人家一点都不觉得害臊,反而认为这是时尚,是潮流。”
    “哦,那我就试试吧。”姐姐有几分怯懦地穿上了,然后对着镜子看了看,心里美滋滋的。
    “我说了我姐姐是个大美人吧,”妹妹一边帮姐姐整理这新衣的边边角角,一边夸奖着说,“你瞧瞧,这衣服一穿上,整个人都年轻多了,我姐夫以后想要和外面的女人勾搭几句,都没那个胆子啊,因为他会害怕你红杏出墙啊!”
    “你这小妮子,就会贫嘴,”姐姐捏了她一把说,“你姐夫才不会有外遇呢,他也没这个胆子。”
    “那可不一定哦,姐,男人嘛,都是有那么点不自觉的……”妹妹又说道。
    “你这小妮子婚都没结,就一口一个男人的,”姐姐又打趣道,“看来姐姐我真的必须给你找个婆家了,你说是李家那个做泥水工的小伙子好呢,还是王家那个做漆匠的后生好呢?”
    “我才不要那姓王的漆匠呢,”小妮子阿珍又说,“那小子只要有钱,连棺材都敢漆,我才不要一个在棺材上摸来摸去的手又在我身上摸来摸去呢。”
    “你这小丫头片子……”
    姐妹俩你一言我一句,不知不觉夜色已经很深沉了。
    “小妮子,还是睡觉吧,”姐姐阿芬说,“明天还要回家看爹爹和娘呢。”
    “哦,”阿珍说道,“不对,姐姐,我感觉你家那窗口不是很安全,小偷们可以用长钩子将屋里的财物钩走的,现在小偷们都很精的。”
    “你说的是大城市里吧,”姐姐又说,“像我们这种小地方的贼应该没有这么厉害吧?”
    “姐,还是以防万一吧,”妹妹谨慎地说,“我听说许多小偷都是在广州一带拜师学过艺的,说不定人家也懂得这一套呢。”
    “那好吧,你把钱取出来交给我,”姐姐说道,“我帮你藏在地窟里,那地方就算是再老道的贼精也进不来。”
    妹妹想想也有道理,于是将十万块现金都掏出来交给了姐姐。
    一看到十万块崭新的人民币全部叠加起来居然有这么厚,姐姐一下子人都看蒙了!!
    十万块,这可不是笔小数目啊,姐姐阿芬在心里暗暗盘算了一下,自己和老公一年拼死累活也就几千块的收入,而且现在家里的经济情况还非常不乐观,去年修房子欠了一万多外债,还有前几年自己身子弱没法怀上小孩,又是请巫婆又是去大小医院看诊,前前后后花了三四万,大部分都是从亲戚朋友那边借来的。
    现在自己所有的亲友能借的都借遍了,有些亲戚自己家也要娶媳妇修房子,所以也会慢慢逼着自己还债的,但自己家现在哪来那么多钱还债呢,女儿正在读小学,学费营养费都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除非哪天能够从天上掉下一笔巨款,否则自己这辈子还债都得把腰子还弯了,可是,天上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地掉馅饼呢?
    现在这十万块沉甸甸的现钞放在手上,自己还真有点舍不得放下呢!
    可是,这钱只是妹妹的啊,在自己手上只不过暂时中转一下罢了,不可能永远留着。
    除非,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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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3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种邪恶的念头冒上姐姐阿芬的念头。除非……把妹妹杀了,这样自己就可以彻底把这笔钱占为己有了。
    但她很快就被自己这个可怕的念头吓坏了,接着又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阿珍可是自己一个父母生的亲妹妹啊,自己居然为了十万块钱就想杀了她的性命,这不是禽兽行为吗?
可是,十万块真的是笔大数字啊,可以让自己少奋斗二三十年呢,又一个自己在心里这样说道。
    对,这个问题比较现实,妹妹毕竟迟早是要嫁出去的,以后跟自己的联系就会越来越少了,妹妹出嫁后,自然会把钱交给她老公,与其让她把钱留给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还不如让自己占有了。
    可是,把妹妹杀了后,该把尸体藏在哪里呢?
    埋在山上?不行,山上如果有了新土容易引起别人怀疑,放在河里冲走?不行,还没冲多远就一定会被别人发现的。浇点汽油在火里烧了?也不行啊,据说烧人肉的时候,会发出一种奇怪的腥味,邻居们一定会闻到的。
    那该怎么毁尸呢?
    对了,有了,当姐姐的目光盯住厨房里那几个泡菜缸的时候,突然灵感大发了起来。
    是啊,杀完人后,不是可以把尸体分别装在泡菜缸里吗?这样既可以将尸体藏好,又可以利用泡菜缸里的醋将尸体分解腐蚀,等几个月过后,说不定那具尸体都已经烂得差不多了。
    姐姐为自己这个天才的设想高兴不已。
    “妹妹,你过来一下,”姐姐阿芬叫了一声,“你这里好像有几张假钞呢!”
    “怎么可能呢?我昨天才从银行取出来的啊!”妹妹没有察觉到姐姐口气中的异样,要知道,姐姐从来都是叫自己“阿珍”或者“小妮子”再或者“丫头片子”的,今天忽然正儿八经地叫起来“妹妹”,她却一点都没有感到奇怪。
    当妹妹沿着姐姐的声音走到厨房的时候,姐姐迅速地拿起锋利的菜刀砍了下去,妹妹甚至连声叫喊都没来得及发出,便一头倒在血泊里了。
    姐姐阿芬赶紧将妹妹的尸体分解装在不同的泡菜缸里,然后又用拖把将杀人现场打扫干净,这样,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察觉不出这里曾经发生过凶杀案的。
    把那十万块现钞藏好后,姐姐阿芬又洗完手回到卧室。
    女儿花花正在熟睡,老公依旧没有回家,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
    第二天中午时分,娘家的父母过来问道:“阿珍不是说好昨天夜里回家相亲的么,怎么现在还没回呢?”
    “哦,爹,娘,”姐姐非常淡定地说道,“阿芬昨天临上火车的时候又给我来电话了,说她已经在广州那边找了个男朋友,他们说一起再奋斗几年,所以暂时还回不来。”
    “哦,这样啊。”她爹娘的言语中显得有些失落,不过这已经不是阿珍第一次答应回家没回成了,因此他们也没有太大的怀疑,更何况那个时候手机没有普及,打电话又非常麻烦,所以他们也就对大女儿阿芬的话语没有丝毫怀疑。
    又这样过了几个月,这事依旧神不知鬼不觉,警察也没过来找麻烦,姐姐阿芬打开泡菜缸一看,里面阿珍的尸体确实都已经融化成一堆堆烂泥了,于是姐姐心里的疑虑完全消失了,以后这就彻底成了一宗历史悬案,就算狄仁杰再世也破不了了,估计几年后公安机关会把妹妹算作“失踪人口”吧!
    姐姐正想把这几堆看不出化学成分的烂泥扔到稻田里做肥料的时候,家里的那只土狗跟了过来。
    哦,原来这土狗想吃人肉啊,那岂不更好,不但可以让这尸体完全消失,而且还可以节省一笔狗粮钱嘛,一举两得的事情傻子都会做。
    那土狗平时里食量就很大,今天更是拼了老命撑着吃,没一会工夫,居然就将妹妹的尸体吃得差不多了。
    这事终于可以彻底划上一个句号了,那十万块钱的主人终于死无对证,姐姐阿芬释然地长出了一口气。
    又过了几个月,这一天是阿芬老公三十岁生日,在在农村是件大事,但因为阿芬的老公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人物,平日里交际圈子有限,所以生日礼席上也没有多少外人,大多数是自己家的亲戚。
    酒过三巡,大家在一起聊着天南地北的话题。
    忽然,阿芬她娘莫名感慨了一句道:“今天真是太开心了,只可惜阿珍不在啊,若是阿珍在该多好啊,我们这一家子人可就聚齐了,”
    “外婆你别难过,”阿芬的女儿花花安慰外婆说,“其实小姨她一直都在的。”
    “哦?阿珍一直都在?”阿芬她娘脸上有点醉意了,“乖花花,你快告诉外婆,小姨她在哪里呢?”
    “小姨一直都在我家里啊。”花花童言无忌道。
    “真的还是假的啊?”阿芬她娘醉意全消,“花花,外婆最喜欢诚实的小朋友,撒谎是要被大灰狼吃掉哦。”
    “我没有撒谎,小姨一直都在我们家里。”花花还是这样说道。
    阿芬一听不对劲,立刻也就醒了大半,“娘,你别听她一个小孩子瞎说,花花,小姨什么时候在我们家里啊?”
    “真的在,妈妈。”花花坚持说道。
    “花花,妈妈知道你说的是小姨那张挂在我们客厅墙壁的相片对吗?”阿芬立刻说道,“你快告诉外婆,小姨的相片在哪里啊。”
    “才不是相片呢,”花花一把拉起外婆的衣袂道,“外婆,你跟我来,小姨在厨房的泡菜缸里呢。”
    “什么?泡菜缸里?怎么可能啊!”花花的外婆不肯相信。
    但花花却非要拉着外婆进去不可,外婆没办法,只好满足一下她虚荣的童心和想象力。
    阿芬一开始也被惊呆了,这孩子怎么知道泡菜缸的秘密?她那天夜里不是明明睡着了吗?
    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搞不好反而会欲盖弥彰让人认为自己这是在做贼心虚。不过阿芬心里也不是特别害怕,毕竟尸体都已经被土狗吃了,那里头顶多还有点腥味罢了,不过自己也曾经用那泡菜缸腌制过腊鱼腊肉,还是可以圆谎过去的。
    “啊——”一声凄惨无比的叫声,让酒桌上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了起来。
    “怎,怎么了?”阿芬她爹“豁”地一声从坐席上站了起来,“难道阿珍真的在缸里面?”
    “当家的,”阿芬她娘像是杀猪一般尖叫道,“这泡菜缸里有阿珍穿过的衣服,这衣服大小尺寸和款式绝对是阿珍的!”
    啊?怎么可能呢?阿芬的心也纠了一下,那天将阿珍的尸体挖出来的时候,里面不是什么都没有了吗?
    糟糕,自己杀死阿珍那天光顾着藏好她的尸体,忘记把她的衣服销毁了,一定是花花那小丫头闹着好玩,便把妹妹的衣服藏在了泡菜缸里吧?
    阿芬真后悔自己当时没有把阿珍的衣服一把火给烧了,也后悔在取出阿珍的尸体喂狗后,居然忘了把泡菜缸扔到野外去。
    幸亏现在一切都还不晚,没有看到人的尸体,谁敢给自己定罪,甚至怀疑到自己头上?
    “阿珍啊,你一定不在人世间了,怪不得这大半年你都没有打电话回家,也没有写封信回来啊,娘知道你一定死得好惨啊!”阿芬她娘哭得像个泪人一般。
    “阿珍,爹爹一定不会让凶手逍遥法外的,”阿芬她爹毕竟是个男人,知道光哭是无济于事的,“阿芬,杀死阿珍的一定是你们家里的人,快说,到底是谁!”
    阿芬她爹爹其实是将目光瞄向阿芬老公的,因为她相信虎毒尚且不食子,阿芬不太可能把妹妹怎么样了,而花花是个小孩子,而且还主动提供线索,也基本排除了嫌疑。
    “老丈人,你别这样看着我啊,”阿芬的老公非常害怕,“我怎么可能杀死阿珍呢,她可是我的小姨子啊!”
    “不是你杀的你怕什么?”阿芬的几个哥哥也围了过来,“我看就是你,我们记得当初你可是对我二妹垂涎三尺的啊!一定是你得不到她就想杀人解恨!”
    “真的不是我啊……”阿芬的老公百口莫辩。
    “爹,哥哥们,真的不是姐夫,”忽然一个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你们冤枉他了,杀死我的人是姐姐啊!”
    什么?这不是妹妹的声音吗?她不是明明已经死了,而且尸体都被土狗吃了吗?一个死人怎么可能怎么可以说话?
    众人也感觉奇怪,这明明是阿珍的声音啊,她自己话语里不也承认自己已经死了吗?那她怎么又开口说话了,莫非冤气太大阴魂不散?
    大家低头一看,那声音居然是那只正在啃骨头的土狗发出来的。
    原来,阿珍的冤气确实太大了,那只土狗吃完她的尸体后,便沾染了一部分阿珍的人性,居然学着阿芬的口吻说起话来了。
    所以大家不要以为做了坏事就人不知鬼不觉了,小心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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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部分对大环境的表述不够准确,显然缺乏生活和理解。比如“湖南一带”欠发达什么,还有打工妹不可能业余卖东西什么的……明显缺少生活经验。

“那时候改革开放已经在热火沸腾地进行了”怎么“热火沸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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