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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前会邀全市驾校教练员体验路考。图为昨日媒体体验路考。新快报记者 曾泓/摄
1日和2日 不合格的可重考
3日至15日 可选择人工评判
■新快报记者 董芳 通讯员 交宣 龚宣
自从4月1日广州开始推行电子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科目三路考新政以来,不少学员和驾校的教练都叫苦不迭,甚至有路考不合格的女学员大呼“难过生仔”(详见新快报4月2日A07版)。如今好消息来了!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表示,考虑到实际情况,过渡期间实行优惠措施:1日和2日未通过考试的学员可以重考一次,3日至15日人工评判或路考系统评判由考生任选其一!
过渡期内继续邀请驾校体验
昨天下午,广州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介绍,4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系统,由计算机辅助评判与人工评判相结合,大大减少了考试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了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能有效杜绝驾培行业的不规范行为。4月1日当天,很多未约考学员和驾校教练来现场观摩,至4月2日,考场秩序渐趋平稳。在1日至15日的过渡期内,将继续邀请全市驾校教练员分批次体验新系统,收集体验人员的意见,不断优化完善路考流程。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会城市都已在科目三考试中应用路考系统。广东省内的深圳、中山等城市也已使用科目三路考系统。从各地使用初期的通过率来看,都经历了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初期总体合格率也大都只有10%左右。
4月16日起市区的路考全部使用新系统
记者了解到,4月1日以来,因为对新路考系统的不适应,学员考试通过率较低。针对此,广州交警昨天推出过渡期优化措施。
一是4月3日至15日参加路考的学员,考前可通过驾校、教练员或现场向工作人员申请人工评判或路考系统评判。也就是说,学员如果不想用新系统考试,可以选择原先的只有考官发出指令做评判的路考方式。
二是已预约4月1日至15日路考又因故取消预约考试的学员,或4月1日和2日预约参加了路考被系统评判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可申请重新参加1次路考,考前可通过驾校、教练员或现场向工作人员申请人工评判或路考系统评判。此次考试不重复计算考试次数,也不重复收取考试费。
交警部门还提醒,从4月16日开始,在市区的路考将全部使用新路考系统。对其他尚未启用新系统的考场,交警部门将提请从政府层面督促其尽快完成升级改造。
哪里有操作指南?
如学员需掌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和《科目三路考系统操作指南和评判标准》的详细内容,可在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网上车管所(www.gzjd.gov.cn/cgs)自行下载。
■焦点问答
1.由于科目三路考系统故障等原因出现误判应该怎么办?
由学员现场提出申请,广州交警将通过系统核查考试数据和音视频录像,属于误判的重新安排申请人进行考试。
2.考试路段交通拥堵对考试过程有影响怎么办?
科目三路考系统是通过计算机辅助评判与人工评判相结合进行考试评判,对因为客观条件造成计算机难以辅助评判的,交警部门将通过路考系统全程实时采集考生的操作动作、行为信息、考试车辆状态信息、车内音视频信息和车外视频信息进行人工判别。
3.考试标准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广州交警在组织科目三考试时,考试员均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等规定和标准,对考生进行考试和评判。返回网首页>>
(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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