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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茂名市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理事会的组织制度,更好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好理事会作为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的作用,根据《茂名市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审议。 一、会议制度 (一)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届召开两次会议,会期由理事会决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50名会员代表联名提议,可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议。 (二)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期由常委理事会决定。常委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期由会长办公会决定。增设会长办公会,由联合会会长、常委副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会长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理事会、常委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三)理事会、常委理事会召开前,由秘书处初拟会议议题和主要内容,在报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筹备相关会议事宜。十名以上理事或五名以上常委理事联名可提出理事会或常委理事会会议议案,由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二、分组制度 (一)理事建立小组制。将全体理事分为三个小组,每组由一名常委副会长、两名副会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负责联络30名理事。各组内部应通过形式灵活的活动来加强组员间的互动、交流,增进彼此友谊。 (二)成立职能部门。为充分发挥理事们的积极性和才能,在理事会内成立项目部、外联部、宣传部、培训部等职能部门,部长由具有相应专长的理事担任,各会员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自由选择加入。各职能部门内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有各部门人员商讨后自行决定,报常务理事会备案。 三、活动制度 (一)各理事应积极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否则,将取消理事资格。 (二)理事会各组应以各种形式定期组织组员间的志愿者活动和交流联谊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两次。活动前应向常务理事会提交活动方案,活动后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各理事要加强与本单位团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的联系,指导他们根据每年年初发布的联合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本单位尚未建立志愿者队伍的,要主动牵头推动建立本单位志愿者队伍,特别是党员志愿者队伍。 (四)所有理事应加入秘书处创建的QQ群、微信群等,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获知联合会工作、活动信息,提出宝贵信息,形成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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