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茂名消费服务网 思考的小鱼发表的《中国志愿服务发展困境:规则的缺失》
《中国志愿服务发展困境:规则的缺失》
《茂名消费服务网》思考的小鱼
首先声明,对于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群体,我一向抱有最大的敬意。如果发言中有所冒犯,敬请谅解,那绝非我的本意。
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凡事习惯于“未料胜先料败”,通俗一点说就是喜欢找茬,希望找出的问题对我们的志愿者服务有所助益:
传统的缺失:我听说志愿者服务起源于西方,讲究平等服务、博爱无私。在这一点上,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缺少相应的博爱、平等和服务意识,传统的仁爱是分等级的,多施于亲族乡里,带有居高临下的施舍与恩赐。这种传统心态难以平等对待被帮助者。
管理的缺失:在西方,志愿者项目从立项、管理、培训到评估有一整套完备的程序。而我们的志愿行为往往缺乏系统科学的评估和管理,导致志愿项目的效果往往并不理想。
技能的缺失:一个好的志愿者组织,除了好的项目和管理,还需要合格的志愿人员,这些人不但要有奉献精神,还要有技能。许多志愿者往往缺乏技能训练,凭着自身的热情无私奉献,却难以达到预想的效果。
制度的缺失:现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限制了志愿者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
公信力的缺失: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这是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的评价。中国的志愿者组织同样面临这一问题,组织内部缺乏监督制衡,国家的监管体系也不完备,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使志愿者组织较难得到社会认同。
法律的缺失:中国的志愿者组织大都起源于行政推动,缺少完善的立法层面的法律保障,或许这是所有问题的根源。在西方发达国家,志愿者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管束和保护,其权益也受法律保障,它们的“公民服务法”为整个社会的志愿者行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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