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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评论】] 鲜味无罪,味精的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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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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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大家说这味精的事之前,先问大家一个小常识:纯净的水有毒吗?答案是,过量就会毒死人。外国有个商家举办饮水大赛,一少妇连喝21支纯净水后昏迷,送院后不治身亡,死因是水中毒,又称低钠血症,喝下大量的水最后会进入血管,稀释了血液浓度,血液无法携带足够的氧气,最后昏迷致死。

大家在此前会不会认为水怎么可能会杀人呢?对吧?我为什么要说这个?就是想让大家知道,常识有时候不可靠。味道有害这一点,也是一样。

首先,让我们深入一点地了解一下味精的由来。味精是调味料的一种,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味精的主要作用是增加食品的鲜味,在中国菜里用的最多,也可用于汤和调味汁。

其发展大致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66年德国人H·Ritthasen(里德豪森)博士从面筋中分离到氨基酸,他们称谷氨酸,根据原料定名为麸酸或谷氨酸(因为面筋是从小麦里提取出来的)。1908年日本东京大学池田菊苗试验,从海带中分离到L—谷氨酸结晶体,这个结晶体和从蛋白质水解得到的L—谷氨酸是同样的物质,而且都是有鲜味的。
第二阶段:以面筋或大豆粕为原料通过用酸水解的方法生产味精,在1965年以前是用这种方法生产的。这个方法消耗大,成本高,劳动强度大,对设备要求高,需耐酸设备。
第三阶段:随着科学的进步及生物技术的发展,使味精生产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自1965年以后我国味精厂都采用以粮食为原料(玉米淀粉、大米、小麦淀粉、甘薯淀粉)通过微生物发酵、提取、精制而得到符合国家标准的谷氨酸钠,为市场上增加了一种安全又富有营养的调味品,用了它以后使菜肴更加鲜美可口。

鸡精的主要成分还是味精,只是味精是单一的谷氨酸钠,而鸡精是一种复合调味料,其中的谷氨酸钠含量在40%左右。鸡精中除了味精之外,还有淀粉 (用来形成颗粒状)、增味核苷酸(增加味精的味道)、糖、其它香料。增味核苷酸本身也能产生鲜味。跟味精混合之后,所得的鲜味会大大超过二者单独的鲜味之和。这就是所谓的“协同作用”。严格说来,还应该有一些来自于鸡的成分比如鸡肉粉、鸡油等,来产生鸡的味道。但是,由于来自鸡的成分比较贵,为了降低成本,厂家可能完全不用鸡的成分。所以说,你买的鸡精中是否含有来自于鸡的成分,完全取决于生产厂家,消费者基本上不可能从产品来进行判断。

味精提供的是鲜味,不在五味之中,但在味精被发明之前,我们早就使用其他东西来提味,比如酱油,鱼露。通过酶分解食材(黄豆和海味)中的蛋白质,产生氨基酸和核苷酸来产生的。高汤则是用烹煮的办法,让鸡鸭肉类中的氨基酸和核苷酸溶解在水里。所以说,只要你吃的东西里有鲜味,那么就一定含有味精的成份在内,与放不放味精没有关系。但有些人的体质比较敏感,对味精的反应可能会大一些,外国人首次吃中餐时往往都会有味精反应,因为他们没有使用味精的习惯。

198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把味精列入食品添加剂“最安全”级别。对于大多数健康人来说,味精的危险程度是相当低的。不过瑞士炼金术师兼医师帕拉赛瑟斯(Paracelsus)说过,所有物质都是毒物,关键在于剂量。毒理学上有一个测量毒性的标准,称为LD50,即:把实验动物分成几组用药,用到多大剂量时,平均能杀掉每组实验动物的一半。LD50必须标明实验动物的种类、用药的方法(例如,是口服还是注射),用量的多少(用量越少表明毒性越大)。

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东西,再好吃也罢,都不能过量,适度的使用才不会造成危害。煮个汤,放个十粒八粒的味精完全不会有问题,没人要你放一勺子下去。任何东西过量了都是剧毒,几乎所有的东西都会带一个毒理反应,也就是致死量。剧毒比如氰化物,0.1克就足于杀人,纯净水在短时间内喝掉四公升也是有害的,会让人头晕无力。顺带一提,与味精相比,盐的致死量是味精的三分之一。

至于为什么会有味精有害这个传说冒出来,这传说太久远了,都找不到源头了,不过估计和味精是日本人发明的有点关系。纠正一种消费观念,让人们可以毫无心理障碍地食用味精。这看似一桩只与烹饪调味有关的生活小事,实际上,它不光关系中华美食的声誉和市场,更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国是味精生产和消费大国,只有科学地对味精消费进行宣传,才有益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更有益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所有资料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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