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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江苏省扬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蔡爱华,报警将情妇周青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通信自由罪、侮辱罪三项罪送进监狱;两年后,刑满释放的周青向江苏省纪委举报蔡爱华涉嫌受贿以及生活腐化等问题,蔡随后被“双规”和逮捕。(周青,48岁,单身,相貌端正,长相精致,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得多。)就这样被你征服,情妇怎能认输?从教训中幡然醒悟,扛起反腐的大旗,几进几出,终于将负心汉报复,将贪官送进监狱。难道这不是对神马部门的讽刺吗?如果不是情欲倒戈,部长是不是还在逍遥法外?难道除了寄托在娘子军身上,就没有别途径了吗?
2012年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马馼列席会议。“反腐靠情妇?”马馼觉得这个说法是吸引眼球。她表示,“反腐依靠社会力量,大家都支持,我们也非常重视,尤其是对网络上有关信息的发布,也认真地进行了调查。但是,我不太主张说什么‘情妇反腐’,如果反腐都靠情妇,现在取得不了这么大成绩。”
来看看社会的力量,看看相关部门的力量。周青在看守所服刑期间,多次向管教人员检举蔡爱华腐败、卖官、报假案,但没有得到回复。周青写了一份揭发材料,请刑满释放的一位同监犯人带了出去,这份材料几经周折,递到了江苏省纪委,依然没有得到回复。为什么没有回复?是因为女囚跟被检举人的实力悬殊吗?社会力量得到重视了吗?就连情妇也将付出昂贵的代价,处在风口浪尖,稍有不慎,又将万劫不复。
出狱后,周青一轮又一轮地上访、申诉和检举,这给她带来了希望,也带来了危险。危险从何而来,是因为相关部门的相互推诿,还是由于官官相护?周青讲述:9月的一天,她在家看电视时,突然听到门口有脚步声,防盗门的猫眼被捅开,一只铁钩子伸了进来,门被撬开。八九个身穿便装、操扬州口音的男子冲进来,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把周青按倒在地铐了起来,连鞋子也没让她穿,就把她带到了南京市新街口派出所。当天下午,她被押到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的审讯室里。从民警们的嘴里,周青了解到,是她的控告引来了麻烦。周青据理力争。被传唤32个小时后,扬州警方决定对她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控举报人的一举一动,不给举报人任何机会,这一招不愧为妙招,也是相关神秘部门最惯用的招数。从来只知道违法犯罪要受到严厉惩处,没想到检举揭发还要受到“正义”的处罚。举报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一直都在倡导和口头鼓励群众行动起来,共同遏制贪污腐败。然而,笔者见到的为何总是举报人受到伤害,反而被举报人相安无事,为什么要让举报人去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又该如何来维护举报人的权利,保护举报人的安全?难道神马警察除了被上级摆布,就没有坚持原则和法制的主张了吗?就连狗腿子也有不从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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