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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零丁香 于 2012-4-4 16:19 编辑
一
我是疯子。
查下伟大的字典,疯子的意思是,神经错乱的人,简称为神经病者。
我真的神经错乱吗?我怎样也想不通,其实我吃得,睡得,玩得,拉得,没有那一样不正常啊。
然而大家都这样叫我,久而久之,我竟忘了自己真名,也便顺着他们的意,叫作疯子。
我想我真的是疯了,要不大家也不会这样叫我,听说真正的疯子是感觉不到自己疯的,我就是这样,从来不认为我那里不正常。
然而大家这样叫我,我也不生气,在我心目中,我觉得姓名都是假的,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叫什么都伤不了皮肉;反而大家时常这样叫我,我省下我努力记着自己真名的必要,一句疯子,简约透明,倒能使自己出名起来。
我有时矇眬地感悟到,大家叫我疯子,不外乎有以下二方面原因。
一方面,自己长得英俊洒脱,才华横溢,翩翩如君子,怎么四十有五了,还不结婚呢?其实我也不缺追求者,年轻的时候,收到的情书一扎一扎的,当中不缺乏林黛玉,薛宝钗般的女子,然而我就是一个也瞧不上,竟然一拖就拖了几十年,那些曾喜欢我的人,早已从少女变为少妇,再进而变为奶奶了。
认识我的人,都以为我那方面有问题,常常留意我去那间医院。我曾不小心去探了一下在男性专科医院工作的同学,结果被一传一,二传二,愈传愈邪,使我几乎抬不起头。特别是那些三姑六婆在我背后,指着我说,怪不得几十年来不恋爱,不结婚,原来是那方面有问题,幸好当初没有嫁给他。
听得多了,我便麻木,于是出奇地喜悦起来,这样也好,省得众多无聊人来找我,乐得清静自由。如此一想,自此对他们那些闲话就爱理不理,被他们逼多了,有时还裂着嘴对他们呵呵地笑。这样一来,他们有了说法:这人疯了。
二方面,我穷愁困倒,却爱高发论调。我本是一个教师匠,十几年前,为了一个年轻女教师受欺凌之事,与领导大打出手,结果弄得不断地被领导排挤,最后给我扣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将我踢出的学校。自此我便不断地流浪,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很傻,多管闲事;有的还在背后恶意中伤,说我看上那位女教师了,想为她强出头,博得美人归,结果是“陪了妇人又折兵”,真是可笑可叹也。
经过这样一件事,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皆因自己百无一技,找个跑业务工吧,又耐不了那份苦累与人情,结果弄得几个月就自己炒了自己;找些瞧门口的工吧,心里又不甘,读了一辈子书,难道就做些无作为的工吗?最后与人合伙做生意,结果弄得钱财没有,合伙人也不见去向。。。。。。。。总总的不如意,一气之下,跑到一间观音庙做了一年和尚,结果又因忍受不了那些无肉的生活,灰溜溜地跑了回来。值得骄傲的是,在庙里读得几本古古怪怪地经典,自认为大彻大悟,常爱在人前人后说东道西,说那是空,那是幻,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别人说我中毒了,最后干脆说我疯了,当了一年和尚没当好,当疯了。
二
我这样一个疯子是不值得别人同情的,至少大家都这样认为,我自己也这样认为,真是百无一用的一个疯子。
然而疯子还是要找吃的,毕竟疯子还是人,即是真疯了,成了禽兽般,找吃也免了,这也是大自然的规律。
我见过真的疯子(我常自喜,我不是真疯子,这只是大家给我的雅号),是一个身着破烂污秽衣裳,或可以说,只遮几块臭布,晃动着性器到处游荡的男子。
他找吃的方式很简单,就是地上别人丢弃的烂面包或盒饭。他最常游荡的地方就是市场,只因那里丢弃的食物丰富;吃饱喝足了,他会卷缩在一个臭味飞扬的垃圾堆里呼呼大睡。奇怪的是,大家都是对他爱理不理,也没有人叫他作疯子,真正的疯子这个大号竟没有,反似在人们眼里不存在一般。我不知庆幸呢还是悲哀,我倒成了疯子,而疯子却不是疯子。
真正的疯子倒活得很自在,没有烦恼,没有忧愁,饿了就拾吃,吃饱了就睡,别人当他不存在,他也不当别人存在,他有他的世界,才不理会你周围一切。然而他的生命力却极强,远没有我们这些假疯子多病痛,地上丢弃的食物毒素对他好象没有作用力,照常是那样悠然地踱着步;寒冷风雨也耐他不何,只将身子紧凑在垃圾堆里,睡得还挺香呢。
我曾留意过他一段时间,也偶尔听到一些他还未成为疯子的传闻。据说他十几年前还是帅哥一个,同我一样也才华横溢,追求他的女子极多,可他偏偏因为一个女子而思虑超量,发了疯。缘因是他爱上一个不负责的女人,结婚当晚,那女子竟背负他跑了,听说是跟另一个男人跑的,他苦求不回,一时想不过来,弄得神经错乱。久治不好,他家人也失望,只好任由他出来游荡,当没有生过他了。
这个真疯子的经历真是可怜,我为之感喟不已。幸好我成不了真疯子,成不了的原因就是我对情不痴,所以就不迷,当然就不会乱了,当然世间人认为这是一大遗憾,但没有被逼上真疯的程度,当然是幸运了,如此一想,我还暗庆幸自己还有人生意义的。
我既是一个穿着还有点体面的疯子,当然找吃也有点体面才行,否则饿死事小,体面事大。和尚做不成了,自然不能白吃白喝,况且做和尚也不能白吃白喝,念经拜佛也是苦差事。
于是,我努力想,努力去留意,找些我能做的事,不求大富大贵,能一个人吃饱就行了,当然现时最大的愿望就是不要被逼成真疯子。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一间刻字店门前,看到招会写毛笔楷书字工的广告。我想这方面还有点能耐,读书的时候就喜欢写柳体字,而且写得还挺不错,受到老师们的表扬,虽然已荒废多年了,但自信这点功底我还是有的。
我拍下胸膛前去应聘。老板斜眼瞧了一下我,“能写吗?”我点了点头。于是他丢了一支毛笔过来,叫我写首诗。
我心里虽很紧张,但还是忍着,努力地回想柳体楷书的笔法,不急不慢地写了首“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老板接过来细审了一下,然后说:”字还挺正的,有骨。你明天过来上班吧!”
我不禁舒了一口气,心里美滋滋的,毕竟找了一份象样的工:“老板,那主要工作是做什么,大概多少。。。。。”
老板没有表情:“主要负责书写墓碑,比如某某之墓或某某铭记等。说白了,就是为死人书写文字。工钱,一个月五百,做得好,客满意,可适当加点赏金。”
我乐喜的情绪一下子掉落千丈。唉!原是为死人写字。然而转脑一想,管他死人活人的,不就是为了几个钱吗?有钱吃饭才重要啊,于是心情又慢慢回升回来。
(期望有意者连接下去,象故事会的阿P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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