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潭镇农民喜领房产证 云潭镇是我市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的试点镇。经过前期宣传发动、填表申报、房屋测绘、资料收集、核实资料等工作,一本本《房地产权证》颁发到农民手中。截止2011年12月,云潭镇403户农民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地产权证》,该镇其他农民的房屋确权颁证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这些农民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证后,住房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也使全市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走在了茂名市前列。 一直以来,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只有宅基地使用证,不像城里人买房有房产证。为加快农村住房改革,盘活农民固定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民生,市房地产管理局认真贯彻《房屋登记办法》精神,积极开展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试点,得到当地农民的热烈欢迎和深切认可。 2010年9月以来,市房地产管理局把云潭镇确定为全市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的试点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户宣传和业务培训,积极发动群众申请办证。云潭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镇上专门明确一名领导负责,镇村建办专门协助工作开展。为了便民,除了在镇政府设立办证点外,市房地产管理局、谢鸡所和镇政府村建办的干部不定期到村委会现场办公,向村民讲解政策,指导村民填表申请,并及时开展房屋测绘、资料收集及核查工作,加速工作推进。截至2011年12月,云潭镇已有403户农民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 “粤房地权证:高州字第0200007730号,房地产权属人:陈育纲,房屋性质:私有,规划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1.04.01,房屋坐落:高州市云潭镇垌尾村委会荔枝山村,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陈育纲手捧这个红彤彤的“小本本”是笑不拢嘴,他激动地说:“以前住房子只有房屋土地使用证,心里总不踏实,今天领到了期盼已久的《房地产权证》,我的房子也就有了合法地位,真是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吃了定心丸啊!” 村民们拿着《房地产权证》,脸上都流露着欣慰的笑容,大家一页一页仔细地核对着上面的数字,齐夸党的政策好,真正让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农民感受到了一样的土地,不一样的生活。领到房产证的农民都高兴地说:“房产证领了,产权明确了,不再为权属发生争议了,邻里乡亲关系融洽和谐了,自家的房子住得也更放心了。” 云潭镇河琅村委会书记陈畅周说:“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发证是一项为民谋福祉的民心工程,是民意所盼、民心所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