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082|回复: 3

高州农村也发房产证

[复制链接]

1069

主题

5667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元老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19707
QQ
发表于 2012-1-29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陆,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用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求知 于 2012-1-29 08:30 编辑

村民集体土地上房屋也能领证了
  像城市居民一样持有房产证、土地证是农村群众的梦想,新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为广大农民朋友实现了这一梦想。《房屋登记办法》指出:除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登记外,村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可以登记。
  市房地产管理局告知,我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发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困扰百姓多年的集体土地房屋终于有了自己的“户口”。截至目前,全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发证共计近500本,主要集中在云潭镇垌尾村、垌尾村、河琅村,计划2012年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其中云潭镇村民申请发证率达90%以上。
  据悉,一直以来,由于农村房屋没有国家统一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一些房屋的归属只是私下达成协议,有的甚至只有口头承诺,这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缺乏凭证。在一些农村,出现了一些矛盾和纠纷,农民房屋资产不能实现有效维权,制约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并取得了一些经验。外省许多市县如威海的文登、潍坊的诸城、济南的章丘、菏泽的巨野等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有的市县探索尝试房屋抵押贷款的新路子,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效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开展村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将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只有在村镇集体土地上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村民住房,以及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才能发放房产权登记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适用于村民住房和集体建设房屋,经宅基地审批并且符合村镇规划的房屋都可以申请登记。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梁武强调,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是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省政府《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提出的要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的格局,实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现实需要。开展村镇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将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不强制要求农民登记。同时,只有在村镇集体土地上,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村民住房和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才能发放产权登记证。
  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朱广寿说,对农村房屋的确认颁证,对于推进城乡统筹,使农民的这部分资产依法得到确认,同时得到法律的保护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颁发农村房屋产权证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全市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工作在云潭镇试点的基础上,将稳步在全市各乡镇推行。同时,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同步推进农村房屋和城市房屋同证同权工作,配套进行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进一步为农民拓宽融资渠道。
  市房地产管理局谢鸡所张武介绍,凡属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组织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可以申请办理房屋登记:(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或认可的房屋。包括不同历史时期有批准权机关(组织)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建设规划手续或证明、原有状况基本未变的房屋。(二)原宅基地上翻建、改建、扩建、实施危房改造的房屋。包括办理了合法建设和用地手续的,以及虽未办理手续但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核认可的房屋。(三) 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核批准,因迁村并点等原因在新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
  同时,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应作出不予登记:(一)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二)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三)共有的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四)被依法征收、没收或查封的;(五)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六)属于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的;(七)属于简易房屋和危旧房屋的;(八)其他依法不准登记的。
  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全市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具体负责中心城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其它区域的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由基层房产管理所负责。
  另悉,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快市区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步伐,对一定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给予一定的收费优惠。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1069

主题

5667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元老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19707
QQ
 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潭镇农民喜领房产证
  云潭镇是我市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的试点镇。经过前期宣传发动、填表申报、房屋测绘、资料收集、核实资料等工作,一本本《房地产权证》颁发到农民手中。截止2011年12月,云潭镇403户农民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地产权证》,该镇其他农民的房屋确权颁证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这些农民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证后,住房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也使全市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走在了茂名市前列。
  一直以来,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只有宅基地使用证,不像城里人买房有房产证。为加快农村住房改革,盘活农民固定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民生,市房地产管理局认真贯彻《房屋登记办法》精神,积极开展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试点,得到当地农民的热烈欢迎和深切认可。
  2010年9月以来,市房地产管理局把云潭镇确定为全市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的试点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户宣传和业务培训,积极发动群众申请办证。云潭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镇上专门明确一名领导负责,镇村建办专门协助工作开展。为了便民,除了在镇政府设立办证点外,市房地产管理局、谢鸡所和镇政府村建办的干部不定期到村委会现场办公,向村民讲解政策,指导村民填表申请,并及时开展房屋测绘、资料收集及核查工作,加速工作推进。截至2011年12月,云潭镇已有403户农民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
  “粤房地权证:高州字第0200007730号,房地产权属人:陈育纲,房屋性质:私有,规划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1.04.01,房屋坐落:高州市云潭镇垌尾村委会荔枝山村,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陈育纲手捧这个红彤彤的“小本本”是笑不拢嘴,他激动地说:“以前住房子只有房屋土地使用证,心里总不踏实,今天领到了期盼已久的《房地产权证》,我的房子也就有了合法地位,真是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吃了定心丸啊!”
  村民们拿着《房地产权证》,脸上都流露着欣慰的笑容,大家一页一页仔细地核对着上面的数字,齐夸党的政策好,真正让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农民感受到了一样的土地,不一样的生活。领到房产证的农民都高兴地说:“房产证领了,产权明确了,不再为权属发生争议了,邻里乡亲关系融洽和谐了,自家的房子住得也更放心了。”
  云潭镇河琅村委会书记陈畅周说:“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发证是一项为民谋福祉的民心工程,是民意所盼、民心所向。”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657

主题

3万

帖子

8万

积分

【超版】

大茂名论坛特约记者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积分
81947

大茂观影团金点子勋章

发表于 2012-1-3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收费吗?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1069

主题

5667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元老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19707
QQ
 楼主| 发表于 2012-1-30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凉爽 发表于 2012-1-30 10:04
要收费吗?

土地证都要,可能也要吧。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0668-2886677QQ:75281068|大茂微博|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大茂名网 ( 粤ICP备18149867号 )茂名市大茂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5-2-1 20:39 , Processed in 0.094048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