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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的徐树基先后担任人和、石井两地派出所所长,被指先后收受人禾车检站经营者“过节费”和石井赌场线人“关照费”共计14.9万元。一审获刑5年,徐树基上诉称自首时曾检举原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求立功减刑。日前,广州市中院终审认定何靖案并非因其举报才得以侦破,裁定维持原判。 收车检站老板“过节费” 笑纳赌场线人“关照费” 徐树基现年42岁,广州市人,大专文化,曾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人和派出所所长、同和派出所所长。 2005年至2006年,徐树基在任人和派出所所长期间,分多次收受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集洪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黄集洪证言称,他在2004年通过人和派出所的民警黄广潮介绍认识徐树基。黄集洪因经营人禾车检站在人和派出所辖区内,为能同徐树基搞好关系,方便其检测站的经营管理,遂分别在2005年春节、中秋节、2006年春节、中秋节前分4次给徐树基送现金“过节费”。 2006年8月,徐树基调任石井派出所所长。2007年至2008年期间,他利用主管派出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直接收受赌场“线人”任正义(外号“郑义”、“郑二”)给予贿赂款人民币1万元,并分多次收受由下属杨植冲转交的任正义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9万元。 何靖案非其检举侦破 二审认定未构成立功 2012年9月25日,徐树基向侦查机关投案自首。检方指控徐树基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海珠区法院一审认定徐树基的行为仅构成受贿罪,鉴于其主动投案,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14.9万元,上缴国库。 徐树基不服上诉,并称在侦查过程中有检举原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等人的行贿、受贿事实。广州市中院二审查明,何靖案并非由于徐树基的举报才得以侦破,故不能认定徐树基具有立功情节,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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