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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之城”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来源: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志愿者(以下“志愿者”与“义工”同义)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经过登记,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人员。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我市志愿服务事业自1989年起步以来,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20多年来,我国内地第一个法人志愿者组织、第一批国际志愿者、第一部志愿者法规、第一个“义工服务市长奖”均在深圳诞生,涌现出一批杰出志愿者典型,参与和打造了一系列志愿者活动品牌,在市民中形成了“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支持志愿者”的良好氛围。二十多年的志愿工作积累,深圳志愿服务已经深入人心,社会各界逐渐理解、认同、支持、参与志愿服务,这些都为我市建设“志愿者之城”打下了坚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志愿者工作,为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2011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建设“志愿者之城”动员大会,下发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志愿者之城”的意见》,力求通过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到2015年,初步完成“志愿者之城”建设,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接近国际城市先进水平。为建设“志愿者之城”,制定本指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立足服务社会、贴近民生;打造“深圳质量”,弘扬志愿精神,完善我市志愿服务总体格局,以社会参与、组织建设、社区服务、机制管理、志愿文化及志愿保障为主要工作指标,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志愿者之城”。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作用,将志愿者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向社会化方向发展。促进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志愿服务项目的模式,使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形成联动效应。
(二)注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
充分利用深圳改革开放的优势,在志愿服务体制和机制上大胆改革创新,构建与深圳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特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模式。通过社会实践修正完善“志愿者之城”建设指标,形成齐创共建的整体合力。
(三)注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围绕建设“志愿者之城”的任务和目标,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指标任务,充分考虑各项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握评估价值内涵,注重指标判断的准确性、设置的完备性和分析方法的严密性。
(四)注重动态发展、科学评估的原则
指标的内涵、数量及构成上均与城市发展水平保持相对稳定地动态平衡。定量指标以定性认识为前提和基础,定性指标力求数量化、可操作化,使不同性质的指标任务实现合理分配。
三、建设目标
到2015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接近国际城市的先进水平,“志愿者之城”初步建成。具体包括:
(一)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全市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10%,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比例显著增加,志愿服务参与率明显提高,公众参与面不断扩大。
(二)组织建设更加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志愿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基本建立志愿者队伍,培育发展一批从事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三)志愿服务深入发展。志愿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志愿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志愿服务管理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措施更加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实现常态化。
(四)志愿精神深入人心。志愿精神成为城市精神和时代风尚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文化产品创新发展,公民素质和社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
四、指标内容
(一)社会参与指标
1、全市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的10%。
注册的志愿者人数占所在城市常住人口的比例是城市志愿服务发展情况最基本、最直观的指标数据。目前,全市志愿者人数为352009人,约占常住人口的3%。按照《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5年我市常住人口规模计划控制目标为1100万人,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10%,总数约110万人。
2、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达到1000个。
社会组织通过设立志愿者岗位招募志愿者,按照社会需求固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能够实现社会组织的社会效益最大化。2010年,香港超过2230个机构登记成为志愿者参与机构。到2015年,我市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将达到1000个。
3、志愿者平均每人每年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
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是志愿服务的基础量化标准。根据美国志愿服务官方网站数据,2011年美国志愿者服务时间平均每人为128小时。根据香港义务工作研究调查,2009年香港志愿者服务时间平均每人为87.4小时。根据深圳义工服务事业发展研究调查,我市志愿者平均每人每年提供志愿服务时间约30小时。到2015年,力争使志愿者每年人均服务时间超过60个小时。
(二)组织建设指标
4、完善四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争取市、区、街道、社区100%建立志愿者组织。
建立完善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有利于志愿者组织的层级化覆盖。市、区志愿者组织努力打造成为枢纽型志愿者组织,鼓励街道、社区志愿者组织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目前,全市已建立1个市级义工联合会,8个区级义工联合会,新成立的功能区级单位也将逐步建立志愿者组织。57个街道均建立了志愿者组织,637个社区基本建立志愿者组织。到2015年,市、区、街道、社区100%建立志愿者组织。
5、建立志愿者队伍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达到3500个。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是壮大我市志愿者队伍,促进志愿服务活跃的重要力量,在上述单位建立志愿者队伍,能够成建制、按规模、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目前,我市已建立约1500个志愿者队伍。到2015年,力争建立超过3500个志愿者队伍。
6、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组织管理工作标准,力争使志愿组织管理工作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建立统一的志愿组织管理工作标准,指导全市各级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工作标准的内容包括志愿组织的人员、财务、议事制度和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考核、激励等制度。到2015年,力争使志愿组织管理工作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社区服务指标
7、积极引导驻社区的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志愿者组织,每季度参与1次及以上的社区服务。
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成立志愿者组织,使之成为社区志愿服务的重要建设力量之一,鼓励和引导其就近参与常态化的社区服务。积极培育发展一批热心社区志愿服务的骨干志愿者,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
8、立足社区探索“社工+义工”联动机制,社区服务中心应配备专职社工,协助开发社区志愿服务岗位和项目,建成“社工+义工10分钟服务圈”。
专职社工负责指导志愿者开展服务,提升专业志愿服务水平,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工服务”的运行机制,实现联动互补、互动共进。到2015年,社区基本建成“社工+义工10分钟服务圈”,让市民十分钟能享受到社工和志愿者快捷、专业的志愿服务。
9、努力使城市志愿服务站按标准常态化运行率达到100%,将城市志愿服务站打造成青少年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城市服务中心。
城市志愿服务站是城市志愿服务的重要阵地,是社区志愿服务的载体,是社区居民参与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的平台。目前,城市志愿服务站已探索出常态化运行模式,到2015年,争取实现100%的城市志愿服务站按标准运行,使城市志愿服务站打造成为建设“志愿者之城”的重要标识。
(四)服务发展指标
10、30%的市民接受过志愿服务。
市民接受志愿服务的比例体现了志愿服务的广度和社会价值,对宣传志愿精神,促使社会参与、理解、支持、认同志愿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市约有7.5%的市民接受过志愿服务。到2015年,该比例力争达到30%。
11、组建40支以上的专业志愿者队伍,拥有专业资质的志愿者在本专业志愿者队伍中的比例达到30%。
专业志愿者队伍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扩大志愿服务领域,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投身志愿服务。目前,已在法律、环保、医疗、心理咨询等领域建立了8支专业志愿者队伍,其中10%的志愿者具有专业资质。到2015年,努力建设40支以上的专业志愿者队伍。具有专业资质的志愿者在本专业志愿者队伍中的比例力争达到30%。
12、加强志愿服务区域合作,大力推动志愿服务国际化发展,每年跨区域志愿服务交流达到500次。
加强志愿者区域合作与交流,有利于增强志愿服务信息共享和项目合作,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推动志愿服务国际化发展。目前,我市每年跨区域志愿服务交流超过200次,圆满完成了赴老挝、缅甸、多哥的援外志愿服务任务,成功举办了志愿者国际论坛、中欧青年志愿者交流等活动。到2015年,力争每年开展1次国际志愿服务项目,跨区域志愿服务交流达到每年500次。
13、市、区志愿者组织每年至少进行1次评优活动,鼓励社会各届将志愿服务作为各类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激励表彰机制,有利于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服务的积极性,扩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目前,已评选“五星级义工”3067名,“百优义工”200名、“义工服务市长奖”27个。到2015年,实现每年评选1次“五星级义工”及优秀义工组织,每两年至少评选1次“百优义工”和“义工服务市长奖”。同时,深化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制度,在社会建设“簕杜鹃勋章”、爱心人物等社会评优活动中,将志愿者身份和志愿服务量纳入参评依据。
14、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建成统一的志愿者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志愿者100%电子义工证管理。
建立统一的志愿者信息化管理平台,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有效配置志愿服务人力资源。目前,市、区级志愿者组织均各自建立了信息化平台。到2015年,市、区各级志愿者组织实现数据整合,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数据库;志愿者的报名、培训、服务、考核等核心业务流程实现电子化管理,实现对志愿者100%电子义工证管理。运用智能终端、手机应用、呼叫中心等多种手段实现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便捷的服务求助网络和及时的服务转介体系。
15、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教育机制。
开展志愿者培训,有利于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增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目前,志愿者主要通过授课、服务过程中的传帮带及网络在线学习实现,新加入的志愿者需参加6个学时的培训。到2015年,志愿者每年应参加不低于4个学时的志愿服务培训,志愿者骨干每年参加不低于8个学时的志愿服务培训。
(五)文化建设指标
16、全市建立统一的志愿者形象识别系统。
建立统一的志愿者形象识别系统,有利于提高志愿服务的知名度,增强社会大众对志愿者形象的记忆和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在现有志愿者形象识别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动漫、新媒体、数字出版物等手段,创作出符合志愿者形象的文化产品,促进志愿精神的广泛传播。
17、鼓励中小学每年开展2个学时以上的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大专院校每学年设置2个学分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选修课程。
志愿服务进校园是传播志愿文化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教育部门应积极动员引导在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在学校教育中普及志愿服务知识。
18、树立一批优秀志愿者典型,并在公共传媒渠道增加志愿服务的公益广告数量,达到全市公益广告总量的5%以上。
通过公益广告可以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营造志愿文化氛围,按照深圳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公益广告应占各种广告媒介广告量的3%。到2015年争取达到志愿文化广告占全市公益广告的5%。
(六)资源保障指标
19、落实志愿者工作资金保障和场地保障,积极拓展志愿者资金来源渠道,落实市、区志愿者组织场地保障不少于每万名志愿者100平方米。
志愿服务开展需要资金投入和场地保障。为改善志愿服务条件,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调动社会各方资源。根据志愿者人数的增长情况,相应增加志愿者工作经费的保障。市、区每管理万名志愿者,应配备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场地,街道、社区志愿者组织应保障必要的场地。
20、定期开展志愿服务的基础性研究或政策调研,每年出台不少于1个志愿服务理论成果。
开展志愿服务的基础性研究或政策调研,有利于规范和指导志愿服务的开展。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志愿者之城”的意见,高校、党校、社科院、团校等研究机构应加强对志愿服务理论的基础性研究,共青团、发展改革、民政、政策研究部门应开展经常性的政策调研,就志愿服务实际工作,全市每年推出不少于1个关于志愿者工作的理论成果。
五、指标推进措施
(一)市委成立“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 “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统筹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志愿者之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二)分步骤实施,着力推动“志愿者之城”建设。
2012年,指标内容经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进入试运行阶段。2013年,指标正式运行,争取完成指标任务总量的50%。2014年,重点完成基础构建类的指标任务,争取完成指标任务总量的75%。2015年年末,计划完成指标任务总量的100%,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志愿者之城”建设的完成情况。
(三)定期评估,实时通报指标完成进展。
领导小组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定期检查并通报指标的执行情况。按照“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分工,分领域、分阶段开展指标进度评估,并定期通报指标完成情况。
六、主要指标量
编辑: 罗秋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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