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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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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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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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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我懂事起,就清楚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像我,一出生身体就有缺陷,偏还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上有姐姐哥哥,下有弟弟妹妹,根本拿不出空闲的钱来给我做手术。
  虽然这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缺陷——有一对手指是粘连在一起,一对手都是。在常人眼里,在亲人嘴里,我常常听到,彩芳,这真的不算什么缺陷,你不能因此而自卑。
  有句常话说,针不刺到肉不知痛的,站着说话的人不腰痛。我信。
  我自卑得很,就如粘连的手指一样,是与生俱来,而且,在这长久的自卑之下,我学会了用微笑来掩饰。即使是那天在公司的洗水间里,我依然微笑地直视着她们的眼睛,挺着胸,微笑地从她们的身边而过。她们惊诧得合不上嘴,我希望更多的是因为羞愧。因为背后说人坏话,不是我辈素质良好之女子所为。她们嘴巴尖尖,非常刻薄地说,那个欧彩芳的手指居然是粘连在一起,真是没见过。你说她怎么干活呀?能干活么?还有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从大山里出来的,更不用谈她那衣着了,要多土有多土……
  我知道有一些事情是无力改变,但起码,我可以能给自己改名,从那起,我叫欧歌。
  我希望我的人生可以看起来华丽些,动听些。
  
  2
  我辞了工,不是怕了她们,算我实在不屑与这样的人为伍吧。在我姐那小店帮忙,做服务员,销售员,搬运工。没办法,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姐这店不大,但什么东西都有,面面俱全。加上规模不大,又不好多请人,只有我辛苦多些。
  姐看不过眼,说,彩芳……
  姐,我叫欧歌。我连忙纠正。
  哎,好吧,欧歌,姐给你介绍个男人,谈恋爱去。
  我说,不用呀,不急。
  其实,不是我不急,而是我已经有了男朋友,而且还很帅。按我姐的说法,帅的男人花心萝卜,没安全感,根本不是老公的选择。但王菲不是说,反正男人都是花心的,那不如找个帅的,所以,我也就只好让他先做我的地下情人。
  是的,他蛮帅的,非常符合现下女孩子找男朋友的标准,头发短平,鼻子挺直,开一辆川奇的跑车,远远地就能听到“呜呜”的声音,像一只奔跑中的小兽,那么的有活力。
  他总在晚上来找我,那时,店里没人,只有我在。我坐在车后座上,闭着眼睛抱着他的腰,任那晚风从脸上拂过。这样的夜,要多美好就有多美好。
  从不问他要带我到哪去,我知道,到不了天长地久。
  因为他是独子,他说过,他妈妈希望能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而他不过是讨厌他妈这种命令式的安排,所以才会选择和我在一起。他不过是想他妈知道——我长大了,我不再是你的乖孩子,我要为自己作决定。
  他真的对我很好。第一次拖我的手,当他触碰到我那粘连在一起的手指时,指间那些突起的死肉一定是吓着了他。我感觉到了他的颤抖,但很快,他马上又反手握紧了我的手,带着冲动,带着怜惜。
  就算到不了天长地久又如何?这沿途的风景已经足以醉心。
  我抱得更紧了。
  
  分手如期来临,他妈妈赢了。他妈妈说,如果你还是和那个杂货店的女孩子一起,别说我不认你这个做儿子的。我丢不起这老脸。
  说得很难听,可我不怪她。换了是我的儿子,我必也会如此。毕竟,他妈妈是妇联主席,他爸是某局局长,如何接受一个来自农村,而且双手还有缺陷的媳妇?我不敢做那美梦。而他,也根本没有能力为自己作决定,无论是人生或是爱情。
  那些轻易说别离的,都是因为爱得不够深。我相信。我们都没到那地步,所以分手一点也不显得痛苦,反而,我们那么衷心地感谢曾经给予彼此一段美好地回忆,友好地祝福着对方找到更好的另一半。
  真是太搞笑了。
  爱的另一面不一定是恨,也许会是感恩,也许会是宽容。
  他狠狠地掐灭了手中的香烟,然后说,欧歌,等我自己挣了钱,我带你去大医院给你的手做手术。
  我笑,谢谢。
  到底还是介意。
  
  3
  当姐再次向我提起给我介绍个男人时,我应了下来。如姐说,你年纪不小了,又没份好的工作作为生活保障,该找张长期饭票了。
  人可以没有爱情,但不能没有米饭。不知是不是从小就深刻感受到世态炎凉,所以,我总是不敢把一切想得太美好,把结果早早看得透彻。所以,明知姐介绍的这个男人不乍样,我还是见了。
  果然是不乍样的一个男人,个子不高,模样显老,而且说话拘谨,眼神飘荡。想来我姐内心里其实也介意着我的缺陷,认为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敢不嫌弃我。
  可是,我敢嫌弃他。就算我不要求他模样俊俏,不要求他财富百斗,起码,我可以要求要一个身家清白,内心坦荡的男人吧。
  那个晚上,我一言不发,静静地坐在姐和他的中间,听姐滔滔不绝地说起关于我小时候的趣事,说我小时候长得好看,人见人爱,都想抱抱,但一般人,我是不会理睬的……他偶尔配合几次,笑几声或是哦几句。
  回家后,姐问我怎么样。
  我给姐倒了杯茶,说,姐,说了这么多,渴了吧?然后说,姐,你这样说一个晚上也得不到几句回应,累了吧?姐喝了口水,想了一下,点头。我说,我可不想渴一辈子累一辈子。
  姐懂是懂我的意思,可她还是想劝我,可是,那个……
  姐,你急什么?我还没到清仓大减价时。我相信缘份会眷顾我的。
  
  是的,人一辈子总要真爱一次的。就好比人总要以结婚来完成人生的一件大任务似的。遇上林白,是上天对我的一半成全。
  不是每个开始都能铭记心头,因为一开始,没人知道那会是一生里不多的珍贵回忆。于我,真的是记不起来了,即使林白反复地提示我“那天你不是提了很多东西,然后,你其中的一个袋子卡住了我上衣袖口的纽扣,我的手一用力,你的袋子就扯烂,东西全掉地上,是我帮你捡起来,还把你送回店去的吗?”,即使我再用力地搜索着记忆,也依然想不起来在我的生命中曾经有过这样一幕。
  我能记起的,是那段相爱的日子,很苦,也很甜。林白的家境贫寒比我家更甚,我自嘲,这也叫门当户对的一种,矮的人不嫌对方胖嘛。我们相爱,是相爱在一间简陋的出租屋里,在一张硬硌的木板床上,在撕开的一包包快食面里,在一个个相拥以取暖的冬夜。我们穷得荷包里只听得铜板在叮叮响,我们穷得情人节窝在家里看电视,我们穷得谁也送不起谁昂贵的礼物。我们惟一最珍贵的,是我们的爱情,以及他对我的承诺——欧歌,我一定会娶你。
  他不曾嫌弃过我的缺陷,每次牵手,总是把我的手整个地包在他的手心里,让我很温暖很温暖。以为,这就是他给我的最珍贵。
  但,什么才算得上是珍贵?
  
  林白,我们结婚吧,我又有了你的孩子。我望着林白说。
  他低头不语。也许在思量着用一句怎样的台词才能婉转而又不重复地表达他的拒绝。
  去年,他是这样说的,欧歌,不是我不想结婚,你看,我们怎么结婚?要房没房,要钱没钱,你忍心我们的孩子睡在这样硬的床上,天天喝清水淡米粥吗?
  就这样,我失去了我的第一个孩子。如果不能给TA爱,那么,情愿不要。可是,上天提醒着我一个事实——欧歌,你不年轻了,你该结婚,该生孩子了。所以,又给了我第二个孩子。
  林白,我愿意跟你过苦日子,相信我们的孩子也愿意的。
  林白终于熬不过我热切的期待,答应了下来。
  我能记得的,是林白答应了结婚后,开始以他的身份证丢了为由,推托着。后我一催再催,催他给家里发信,叫他们补办一张临时身份证。但是他老家在四川,再快也得好些天。在那段等待的日子里,林白显得多么的烦燥,看什么都不顺眼,天天找碴。时值暑夏,都是天气惹的祸。
  我不敢问,你后悔了吗?怕他真的对我说,是的,欧歌,我后悔了。
  那天半夜,突然醒来,在黑暗中看见一双眼睛正在看着我,不,是在看着我的肚子,看着我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打了一个冷颤,定了下来,问,林白,怎么没睡?
  那双眼睛的主人好象从梦游里醒过来似的,哦了一声,然后说,睡了,又醒了,就睡不着了。然后,把我抱进怀里,哄着说,睡吧,天快亮了。无论抱得多紧,他是那么的小心,小心地不碰到我的肚子。
  我安心地睡去了,在林白的怀里。
  如果可以,我情愿长睡不醒,看不到天亮,永远在林白的怀里,那样我就不会知道他就这样丢下了我,只留下一张留言,上面写着,欧歌,爱你,我很累。所以,我再没有力气来爱我们的孩子。我走了。你不用找我。
  以为是自己把他逼得紧了,给几天时间缓过来就会没事的。可是,几天后,民警上门来告诉我林白他溺死在一个碧绿的水库里。
  我昏了过去。
  当再次醒过来时,我和林白的孩子也没了。
  我的爱情没了,我的孩子也没了,欧歌,欧歌,一首多么绝望的歌。
  只是,歌未终,人未散,终须再继续唱下去。
  
  4
  没人知道余勇为什么会在第一次见我就认定了我。当天,他就向家人表示,就欧歌,其他的不用看了。当时,他家人正给他张罗着相亲,如果双方看上,可以立刻结婚的那种。在我之后,还有很多个选择在等着他。他怎么就认定了我呢?
  我家人没意见,他家人没意见,我惟一的意见是把婚期稍为延迟。盲目地把自己托付给一个陌生人,我一时做不到。慢慢地,我了解了余勇,他也有暗伤,爱上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原来,他妈是继母,跟着带过来一个妹妹,和他年龄相仿。所幸,继母对他很好,大家相处很好。只是,谁也没想到,他和他妹妹相爱了。没人能接受这样的一种乱伦关系。一方极力反对,一方誓不让步。在这样的拉锯下,妹妹出车祸了……
  我听着余勇平静的诉说着,他坐得那么近,却仿佛隔着千山万水。
  我的安慰与拥抱都是苍白无力的,所以,只是静静地坐着,看窗外的白云在秋天明净的天空里一会变成一只狗,一会变成一只猪。世事无常,我们能把握的,也就眼前的这一丁点拥有。
  一个月后,我们登记了。从民政局出来,他交给我一张卡,老婆,这是我的工资卡,以后就交给你了。我微笑着接过来,放进包里,小心地装好。
  得不到他的爱,那么,得到他所给予的一生保障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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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丁香 + 2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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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一人,在内心深处爱你灵魂的圣洁。也爱你,衰老的脸上泛起痛苦的纹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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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观影团

发表于 2012-1-12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不到他的爱,那么,得到他所给予的一生保障也好。
心不开朗就是苦,心境豁达就能转苦为乐。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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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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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小说,言语干净得像我小时候仰望看到湛蓝湛蓝的天空~
请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茂名阿傻,欢迎互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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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比我强太多了,佩服佩服、但是跟我一样激进。是不是跟我一样,写完就不想看不像修改的那种啊,呵呵
林白是谁?我没搞懂。为什么突然死了,我也没明白,是不是中间要来个过度呢???弄的婉转点,衔接的好点呢?
住长江头,住长江尾。日日君不见君,共长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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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结尾部分情节显得过于单薄,否则会更加完美了!
我微笑。并不等于我快乐。我撑伞,并非只是为了避雨。你永远都不懂我在想什么。我想拥抱每个人,但我得先温暖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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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布 发表于 2012-1-12 18:49
很好,比我强太多了,佩服佩服、但是跟我一样激进。是不是跟我一样,写完就不想看不像修改的那种啊,呵呵
...

“我能记起的,是那段相爱的日子,很苦,也很甜。林白的家境贫寒比我家更甚,……”
看来你看得不够细心哦。
看来有一样我与你相同的,习惯一目十行。
我喜欢改写过的东东,因为在过段日子再去看,会是另一种感觉。
只一人,在内心深处爱你灵魂的圣洁。也爱你,衰老的脸上泛起痛苦的纹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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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少爷 发表于 2012-1-12 23:00
个人认为:结尾部分情节显得过于单薄,否则会更加完美了!

三少,高潮过了,总得偃旗息鼓滴。
其实,在我看来,这结尾好,已经不需要什么情节,只是交待一种烟花过后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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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圆舞 发表于 2012-1-13 08:23
“我能记起的,是那段相爱的日子,很苦,也很甜。林白的家境贫寒比我家更甚,……”
看来你看得不够细心 ...

我好想比较喜欢你在茂名在线写的一篇文章。。。。呵呵
住长江头,住长江尾。日日君不见君,共长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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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欧歌的构思似乎更惊艳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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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布 发表于 2012-1-13 08:36
那个欧歌的构思似乎更惊艳一点。。。。

《原罪》?
那个小说是纯情节的,构思的确来得巧妙点。
只一人,在内心深处爱你灵魂的圣洁。也爱你,衰老的脸上泛起痛苦的纹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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