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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城管注重宣传教育 去年业主自拆违建4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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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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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城市规划监察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违法建设行为较前两年大为减少,去年1至10月需强拆违建面积只有7330平方米,相比于2009年的数万平方米只有十分之一左右。据悉,去年市城管局在继续保持强控强拆的高压态势的同时,特别注重宣传教育,使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违建业主主动拆除违法建筑,2011年1至10月共有46宗主动拆除的案例,面积达3037平方米。
  重拳打击违建
  一年下降95%
  违法建设不但严重扰乱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正常秩序,更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利益。据市城管局有关人员介绍,查处违建的规划监察职能是2009年10月下旬划归该局的,当时,市区违法建设问题非常突出,形势极其严峻。
  接手规划监察职能后,市城管局党组认为依法拆除违建是势在必行,决不能手软。因此,该局第一宗就拆除了茂南大道一栋400平方的违建房屋,打响了打击违建“第一枪”,这一行动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影响。随后,该局打破关系网,顶住人情关,面对有的挥刀相向、有的召集人员围攻执法车辆、有的利用老弱儿童阻挠执法等各种困难局面,毫不退缩,重拳打击了一系列违法建筑。仅一年时间,拆除违法建筑558宗,面积73154平方米,是职能划归前同期的3倍。2010年,市城乡规划监察大队新发现上报违法56宗,比2009年的1206宗下降了 95%,一度疯狂的违法抢建之风迅速得到控制。
  强化事前防控
  强拆面积大幅下降
  “强拆”虽不可避免,但却是不得已而为之。“强拆”不但带来高成本、高风险,更容易激发矛盾,又造成极大的浪费。因此,市城管局一方面强势打击违建抢建之风,另一方面对造成“违建多、拆违难”的结症进入了深入调研和思考,提出了尽可能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指导思想,将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防控,从而,使规划监察工作的“主调”由“强拆”逐渐变为“防控”。仅2010年,市城管部门控制违建于萌芽状态共27214平方米。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有效治理了违建的“病根”,不但极大地遏制了违建行为的产生,还令城管部门执法成本大大降低,执法矛盾和阻力大幅减少,需大规模强拆的现象逐步递减。2009年规划监察职能划归市城管局后3个月内强拆违建面积达66830平方米,2010年强拆面积下降为17874平方米,2011年至10月需强拆违建面积下降至7330平方米。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违建业主主动拆违
  去年,市城管局对规划监察工作进一步创新,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和“执法以人为本”的宗旨,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宣传力度。
  去年以来,城管部门多次召开村(居)委负责人座谈会,加强与基层部门沟通交流,把重点放在预防违建行为的发生上,构筑第一道防线。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编制印发宣传单张发放到违建高发的城中村居民手中,尤其是编印了《执法图册》为日常规划执法巡查的宣传教育资料,对业主耐心教育、诚信说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之明白违法抢建、偷建最终损失的是自己。另外,依托新闻媒体力量,对违建案件进行跟踪曝光报道,警示有侥幸抢建偷建心理的群众,对主动承认错误的业主则进行正面报道。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注重提前告知,对违建业主采取书面通知、登门送达、口头规劝的办法,用真心和法理劝导业主。
  在城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下,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幅提高,违法建设现象逐年减少;在城管执法人员的不懈教育劝导下,许多违建业主也转变了观念,由“对抗”转变为“配合”,主动拆除违法建筑。2009年主动拆除的案例只有寥寥几宗,2010年主动拆除的案例增加至13宗,面积约300平方米;2011年1月至10月份,有46宗主动拆除的案例,面积达3037平方米。“他们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既能将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又能减少我们的执法压力和费用,这是一举两得。”市城管局有关人员说。
  据悉,今年,市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规划监察工作,在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苗头性违法建设监控的同时,坚决对各类抢建偷建现象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违建者。</p>茂名晚报记者 刘锋兰 通讯员 曾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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