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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笔者去茂名出差,开车的同事遇到斑马线总会小心翼翼放慢车速。在一处路口右转时,因为遇到一些正过马路的行人,更是停车等候了近2分钟。同事解释,现在开车一定要礼让行人。从前年年底开始,为确保人们安全有序出行,构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茂名市注重查处不礼让行人的车辆,不礼让行人车辆将面临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并给予相关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对一些机动车经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车牌号曝光。 如此严厉的查处,难免有不少“怨言”。不过,换一个角度想一想,驾驶人会有过马路的时候,行人难免也会有开车的经历。唯有人人参与,大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互相礼让,才能共同创造更安全的交通环境、更加和谐文明的城市文明。 茂名推行“机动车辆礼让行人”是有理有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新版《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更是通过加大以“礼让行人”为代表的文明驾驶常识来提高司机驾驶素质。完善的法律保障民生,完善的制度促进文明。经过整治,如今我们在茂名经常能看到小车、摩托、公共汽车等礼让过斑马线的行人,全民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全社会一起关心、共建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开车出行的人很多是经济条件比较好或受过良好文化教育的人群。改革开放40周年来,我们国家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大家迈向小康。那么,我们倡议文明出行,建设文明城市也有必要让一部分人先做文明的模范,借此带动全民文明起来。相信通过机动车礼让行人这项举措举纲张目的带动下,茂名一定会成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海滨之城。 张馨文(信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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