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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锐意创新,在拓展蓝色发展空间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现代渔业振兴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预计,全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420亿元,同比增长8.8%;全市水产品总产量92.33万吨,总产值80.66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1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3.8%和4.4%。
坚持陆海统筹,全面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项目用海报批工作。该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精神,积极加强与滨海新区及化工码头、利丰码头等涉及填海的项目业主单位沟通,将原来的填海造地方案调整为透水构筑物方案,优化用海方案,以适应用海政策变化的新要求。同时加强对涉海单位的政策宣传,引导涉海单位在引进滨海发展项目时积极争取国家能源战略储备、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产业落户我市,以便在项目用海报批时获得国家用海政策支持。去年以来,我市博贺湾大桥及连接线新建工程和人工鱼礁示范区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获得了用海批复;30万吨原油码头、智慧海洋渔业综合管控中心、港政码头、红树林科普栈道项目、昌利码头、博贺渔港东岸透水性码头项目等6个项目取得了用海预审意见;水东湾公园(一期)项目通过了海域使用论证。加强海域海岛使用监视监测。
抓好无居民海岛管理。去年以来,该局积极加强对放鸡岛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茂名市放鸡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要求做好用岛指导和用岛报批服务,督促茂名市放鸡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办利用海岛周边海域进行建设的放鸡岛码头、防波堤等基础设施的用海手续,推荐放鸡岛申报全国“和美海岛”储备项目。
做好我市围填海现状核查及海岛海岸线调查工作。按照《广东省围填海现状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围填海现状调查,摸清了我市103个围填海图斑的基本情况,为妥善处理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依据。同时,启动《茂名市海岸线整治修复规划》《茂名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茂名市海岛调查》、《茂名市海岸线调查》的编制,目前《茂名市海岛调查》、《茂名市海岸线调查》已取得初步调查成果。
积极实施渔业振兴战略,推动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渔港振兴战略。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制定《茂名市渔港振兴行动方案》,其中博贺国家级中心渔港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博贺渔港环境升级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扶持壮大南沙生产渔船队伍,并抓好渔船减船转产及更新改造。今年我市增加南沙生产骨干渔船8艘,新增南沙作业生产渔船2艘,目前我市共有南沙生产作业渔船19艘。全市已按要求完成减船266艘(21716千瓦),发放减船补助资金12070万元。更新改造扎实推进,全市已建造完成并取得“四证”的渔船134艘,目前已对63艘渔船进行审核验收,发放补助资金7636.5万元。
规范养殖管理和推广健康养殖示范。编制《茂名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该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核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县区级养殖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中。该局联合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及沿海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开展沿海虾塘核查整治。同时,组织茂名市冠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化州市鉴江嫦燕水产养殖场等2家企业申报创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支持茂名市伟业罗非鱼良种场申请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
抓好“茂名罗非鱼”区域公共品牌创建。设计了茂名罗非鱼品牌标志,制定了公共品牌推广及营销规划,制作了罗非鱼宣传片和宣传画册。制定了《区域公用品牌“茂名罗非鱼”养殖产品分级标准》,这是我市发布的首个农业团体标准,也是我省发布的首个渔业团体标准。
实施名优水产品战略。2018年度全市共有18个水产品通过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初评,“茂名罗非鱼”和“信宜凼仔鱼”荣获“广东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渔业区域性公用品牌”称号,茂名市金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冻罗非鱼片”、电白亿顺食品有限公司“鲜鱼丸”、广东环球水产食品有限公司“速冻罗非鱼片”、信宜市大地凼仔鱼专业合作社“信宜凼仔鱼”等4个产品获评“2018年度广东省名特优水产品”。目前全市已有49个水产品被评为省名牌产品,居全省前列。
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鱼虾疫病的监测,重点监测对虾的白斑病及罗非鱼链球菌病,年内完成了650个样品监测任务,有效防控各类疫病的发生。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年内抽检各类水产品样品1164个,抽检合格率为99.31%。
坚持生态优先,打造我市沿海蓝色屏障
以项目为抓手,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东湾海洋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成为全省3个首批美丽海湾试点项目之一,一期项目工程已全面建成,向市民免费开放。茂名市放鸡岛大型人工鱼礁示范区建设项目获省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目前共完成了5批次预制礁体的制作、验收与投放。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报工作,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通过了农业部的专家评审,今年已获得中央第一批扶持资金2500万元。
推进水东湾湾长制试点及立法工作。我市水东湾为全国第二批、全省5个开展“湾长制”试点地区之一,试点实施方案已获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复同意,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开展的《水东湾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扎实推进,今年底按时间节点完成《茂名市水东湾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监测防治。在全市近岸海域布设32个站位监测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监检测结果表明,2018年我市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大部分海域海水符合功能区质量要求,符合《海水水质标准》第一、二类海域面积比例为87.9%。
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及渔业资源调查监测。今年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了7次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各类鱼苗266万尾(只),斑节对虾2933.5万尾。完成了春季和秋季2个航次共30个站位的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任务。
推行网格化管理,打好渔船安全生产的攻坚战
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组织检查组对渔港、渔船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2018年以来,共检查渔船2203艘次,检查共发现一般隐患844处,目前落实整改778处,限期整改66处。
加强渔船渔港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完成618艘大中型渔船智能AIS升级改造,对701艘小型渔船加装AIS定位仪实现对全市渔船的实时监管。督促滨海新区对3艘义务消防船进行升级改造,新购置消防快艇1艘,落实1971艘小型渔船安装了手持终端设备。
加强宣传,及时发送预警信息。积极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年内派发《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各类小册子11500多本,通过广东省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向渔民发送渔船安全生产知识短信85000多条,通过企信通向属地政府、渔业行业和渔(村、居)委会相关的渔船安全管理人员发送短信8000多条。同时,组织开展渔船安全生产约谈,通过约谈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充分发挥约谈的警示提醒作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涉海涉渔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切实把专项斗争和日常海监渔政执法结合起来,坚决依法打击涉海涉渔黑恶势力。
加大海洋监察执法力度。加快办结历史遗留违法用海案件,加强对用海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靖海2018”、“碧海2018”、“海盾2018”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属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吉达港违法网箱进行清理整治,清理违法网箱200多栏。加强对港口、航道、敏感海域、海岛周边海域的联合执法巡查。
扎实开展渔政综合执法。今年以来出动执法船艇86艘次,执法人员1272人次,检查渔船645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捕捞案件67宗,结案51宗,罚款33.96万元。开展“亮剑2018”专项行动清理定置网门28口,地笼网400条。办结2宗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案件,查获非法收购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案2宗,没收中国鲎9只。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月华 通讯员 杨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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