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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交警部门: 开车不带证,见你一次扣你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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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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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司机都知道开车上路证照一定要带齐,这是基本常识。但是总会有一些"马大哈"司机出门总是丢三落四,不是驾照忘带了就是行驶证忘带了。昨日,茂名晚报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获悉,车主忘记带驾照开车上路,要扣1分并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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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调查显示,相比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相对较多,占7成以上。有些驾驶人并不知道在驾车过程中需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些人竟认为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件小事,自己下次带上就行了,没必要处罚。
  如果你这样理解就大错特错了,开车不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同样要罚款并扣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同样本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朱杰祺 通讯员 茂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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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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