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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明湖百货端午节应节食品进行抽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关于全省食品检验量从每年每千人2批次提高到3批次的工作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5月18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茂名春怡饼家端午节应节食品进行抽检。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先后到茂名春怡饼家、明湖百货、茂名国际大酒店进行现场抽样。由于端午节临近,执法人员重点抽检了糕点、粽子等食品,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端午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茂名国际大酒店端午节应节食品进行抽检。
据了解,省政府将全省食品检验量从每年每千人2批次提高到3批次工作列入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四有两责"的具体措施,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我市2017年食验量是每千人1.5批次,按照全市常住人口以及各地区常住人口数,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完成食品检验量5500批次。抽检品种重点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品,涉及的品种共计22大类,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食品。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我市已全面开展食品抽检工作。
工作人员对食品采样封检。
据市食药监局领导介绍,抽检分工为市级部门重点对市内省重点以外的食品生产企业、中小型超市、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餐饮企业进行抽检。县级部门主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等经营单位以及食品小作坊进行抽检。
工作人员对食品的生产日期进行检查。
此外,除了日常抽检,执法人员还对乳制品,外省食品、进口食品以及网络销售食品,小作坊,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及中秋、元旦等等各大节日应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抽检,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记者 黄月华 林奕余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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