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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李红军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这对于廓清新时期政商交往的内涵和尺度,阐明为政、从商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
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大意义
具体到当前的茂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非常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的,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一是从政治生态层面来考虑。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连着党风政风民风,对地方发展关系重大。影响政治生态的因素很多,其中政商关系、党内关系、干群关系是关键变量。在干群关系方面,我们正着力加强基层治理,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在党内关系方面,我们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组织生活正常化,使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常态;而在政商关系方面,我们同样需要一个工作抓手来推进。
二是从经济发展层面来考虑。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健康的政商关系。特别是我市当前发展的重心逐步转移到产业发展上来,要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企业投资来推动发展,更离不开良好的政商关系:一方面,官商勾结会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阻碍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政商关系如果过于疏离,形不成合力,一个地方也很难发展。
三是从廉政建设层面来考虑。一方面,官商勾结始终是腐败的主渠道。要遏制腐败增量,必须从治理政商关系入手。另一方面,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正是从根源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要明确政商关系中什么样的事可以做、什么样的事不能做,给各级领导干部一个明确的答案。
二、当前政商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致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以"钉钉子"精神着力突破交通、城市、产业等发展瓶颈,持续改善经济发展"硬环境";想方设法招商引资,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不断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这些都得到了各界广泛认可,来茂名考察交流、投资兴业的客商越来越多,不少国字号、省字号有影响力的企业进驻茂名,民营经济发展取得较好成绩。整体上看,我市政商关系是积极健康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政商关系还存在两大方面问题。
一方面是"清而不亲",为官不为。一些领导干部以政策、纪律为借口,谈商色变,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和服务避重就轻、漠不关心,贻误了发展良机。一是把握不准,不敢作为。由于把握不好与企业交往的分寸,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政商关系时容易走极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干脆舍"亲"而保"清",不吃、不拿、也不干。二是怕担责任,不愿作为。工作中有一些人秉持"不干事就不出事"的畸形认知,习惯于做"太平官"和"无为官",缺少了应有担当。三是重视不够,被动作为。一些领导干部不关注、不重视企业,不懂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发现工作不足、明确工作方向,更多的是坐等企业上门,而不是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庸懒散拖,消极作为。一些政府部门的办事人员作风不佳,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迟到早退,办事慢、办事难问题在各地各部门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另一方面是"亲而不清",官商勾结。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以公权谋私利,阻碍了经济发展。一是利益捆绑,权钱交易。从近几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一个落马官员往往会牵出好几个不法商人,一个老板背后往往又傍着几个官员,官员利用手中权力给老板提供牟利机会,老板拿出部分获利回报官员,大搞权钱交易。二是吃拿卡要,违法乱纪。有些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不遵守法定程序,企业办事不请喝茶"意思意思",就故意推脱拖延,把为企业排忧解难获取回报的歪风视为"行规"。三是勾肩搭背,损公肥私。一些领导干部将工作与交友混为一谈,模糊了工作关系与朋友关系的界限,搞亲疏有别,对关系不好的企业不闻不问;对关系好的企业则甘当权力掮客,替人运作公关,甚至利用权力为不法企业审批"开口子",充当"保护伞"。四是攀比心理,为官贪财。有的领导干部由于组织安排的职位没有达到个人期望,就把心思放在老板身上,谋求"利益补偿";有的自感升迁无望,索性放弃仕途,与老板合伙做生意;还有的看着老板潇洒、富裕的生活,就丧失了信仰,收钱乱办事。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主要举措
构建规范有序的政商关系、净化政治生态,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也是加快茂名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致力营造亲商重商氛围。政商交往在"清"的前提下,更要高度重视企业的发展,把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公正平等对待民营企业。精准务实摸查民间投资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增强法治观念,坚持审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二是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学深学透省去年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落实好我市出台的40条配套实施细则,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出谋划策,在技改、审批、用地、品牌建设等各方面提供政策指导。三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送政策进民企的活动,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让民营企业熟悉知晓,用足用好政策。
(二)真心实意做好服务工作。新型政商关系的"亲",不是嘴上说说,更不是吃吃喝喝,而是要设身处地地为企业想办法、办实事、解难题。一是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的同时,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不断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降低企业成本。二是畅通企业诉求渠道。通过微信群、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各级工商联、商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助推政商良性互动。各级司法、执法机关要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经营,注重产权保护。三是落实联系企业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挂钩帮扶企业制度,定点、定期到挂钩企业听取意见,加大协调力度精准施策,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增资扩产、行政审批、工农关系等问题。
(三)注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亲"的态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衔接落实好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减、优、放、管"上狠下功夫,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确保"法无禁止皆可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建设。实行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结果反馈制,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松散的政务服务的统一和流程再造。建立"一门式网格化"创新体系,加快完善以网上办事大厅为龙头的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鼓励各地园区成立专门的企业帮办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到"企业有事、帮办跑腿"。三是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披露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让政府服务企业的信息可见、可查,坚决消除行政部门差别服务和选择性执法的"设租"空间。
(四)鼓励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广大干部形成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有为、勇于担当的氛围。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于作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严格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政商交往要有度,要讲规矩,可以"近"但不能"黏",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一方面是把制度的笼子织密扎紧。及时清理不合时宜的制度,列出清晰明了的"制度清单",堵住"后门"。继续推进政商交往的制度精细化、系统化,增强可操作性。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努力做到政商交往的领域延伸到哪里,制度的笼子就框到哪里。另一方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的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准绳,不触法、不越纪、不谋私,切实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六)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政商关系关键在"政",政不"清"则商必"浊"。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市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强化监督。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等"三圈"的监督,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暗访曝光执纪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于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优先办理、100%核查。二是坚决惩戒。始终坚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底线,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架起守护政商关系的高压线。执纪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官商勾结、向企业"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腐败行为。三是严肃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参照省的做法,列出政商交往的正负清单和为官不为的追责清单,明确问责的具体情形、工作流程等,形成层层督查问责机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一环,必须常抓不懈。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仅仅是纪委的事"这种错误认识,各地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经济工作和廉政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常态化机制。二是带头遵纪守法。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要"亲近"更要"清白",防止交往蜕变为勾结、交谊蜕变为交易。要严格管好"八小时以外"生活,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要保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干干净净、堂堂正正、大大方方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三是培育良好家风。领导干部要把握好恋亲爱家的尺度,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微杜渐,不要把子女引入歧途,陷入政商关系漩涡。
(八)营造廉洁的新型政商文化氛围。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重视发挥文化宣传的熏陶作用。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使命意识,"以苟活为羞,以避事为耻",要有靠前服务企业的责任感和干事的担当精神。要加强廉洁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加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典型示范引导,形成廉荣贪耻社会氛围。要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塑造现代企业家精神,打破传统的"商依附于官",引导企业始终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坚守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义利兼顾的价值理念,摒弃在商业活动中找关系、靠关系、维护关系的错误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领导干部说:"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政商关系要在正确价值观的指导下,真诚交流,光明磊落,"亲""清"互动,共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动茂名振兴发展。
(本文根据全市2016年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辅导报告整理而成,作者系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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