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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 南都讯 见习记者洪诗敏 优化便利措施、可自由择区入学、实行绿色通道入学、入读民办幼儿园和学校享受不低于3000元/月的津贴……《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昨天上午,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细则进行了解读。
“两个百分之百”原则
根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四类对象引进人才子女可享受优教服务。第一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的适龄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实行统筹协调机制。第二、三、四类对象实行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原则上由引进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规定办理和解决,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申请跨工作区域就读幼儿园(学校)的,由市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安排。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引进人才子女除享受户籍学生待遇外,还可以在居住地或者父母工作地申请学位,“择区就学”,A、B类人才可以选择心仪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次对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采取“两个百分之百”原则,“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将百分之百成功,入读的百分之百是优质的公办学校。”
申请材料减少30%以上
《实施细则》还指出,A、B类人才可享受子女教育津贴。其中,其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和公办普通高中的,享受与入读幼儿园(普通高中)保教费(学杂费)等额的津贴;入读民办幼儿园和学校的,享受不低于3000元/月(每年按两学期共10个月计)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引进人才工作单位的属地政府承担。
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津贴实行逐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一个月。申请获批后,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每学期期末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学年中转入我市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在转入的下个学期第一个月申请并计发。解除人才资格的,在解除当月终止享受相关津贴。
“和之前政策相比,这次正式出台的文件解决了人才政策制定出台时间不一而产生的政策碎片化的状况。”市教育局主任姚汉强称,以前的政策是碎片化且有门槛的,“如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等。”现在只要是被认定为佛山引进的人才,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政策优惠。申请相关服务次数压减到最低仅一次、申请材料减少30%以上、办理时间缩短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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