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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华商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证实,打人者是商州区人社局下属单位商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干部。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对方始终未接,发短信也未获回复。
常步行回家 班主任担心孩子安全
到底啥原因,导致家长如此冲动呢?一年级3班班主任赵老师说,这位学生家距学校约3公里远,家长经常不按时来接,放学后孩子常自己步行回家。考虑到孩子安全问题,她才联系家长写个“安全保证书”。事发当天,家长说来学校,结果到了下午,学生的姑姑来了,便发生了打人事情。
“老师在校被扇耳光,人身受到伤害,学校肯定要为老师讨回公道。”商州区第一小学相关负责人称,学校要求打人家长必须向被打老师赔礼道歉。目前,商州警方已介入调查调解。
针对此事,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逊说,学校承担责任包括学生在校的时间、场所以及范围,未成年人在校发生意外,学校应承担一定责任,但若非上学时间发生意外,应由家长承担。从法律层面讲,学校让家长写安全保证书是多余的,学校应当告知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即可。
记者说话
孩子安全问题各方都不应缺位
一年级的孩子独自步行数公里回家,不免让人担心。学校让家长写安全保证书的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方式是否得当值得商榷。而家长或许误解了老师的初衷和意图,才会出现如此情绪之举。若双方提前沟通到位,或许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
教育孩子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作为学校、家长都不能缺位。当孩子出现状况遇到问题,如何对待和解决考验的是家长、学校双方的智慧,或许彼此多点宽容理解和沟通,才能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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