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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纪委通报4起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案件
广州日报讯(记者魏丽娜通讯员粤纪宣)据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消息,近期,省纪委、省监察厅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大对之前已暗访曝光的填埋垃圾、非法采沙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强调要继续严肃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4起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案件通报如下。
阳江5名市区分管领导被问责
阳江市阳东区田畔河两安村泥桥尾河段、北惯镇四平村委会四令村等地长期存在盗采或超范围开采等非法采沙问题,破坏了原有的河沙洲地,给河道堤围造成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阳东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阳江市恒财河沙公司均存在处置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等问题。
阳江市纪委给予阳江市恒财河沙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姜健党内警告处分。阳东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谭锐光、区水务局时任局长黄祖耀、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股长谭艳冬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区水务局副局长李绍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国恩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大队长何志勇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分别给予四大队副大队长梁崇健、徐荣发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分别给予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李沃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副大队长黄程记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大队大队长谭国荣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阳东恒财河沙经营有限公司经理郑开国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职务处分。
韶关5名县镇分管领导被问责
2006年以来,韶关市仁化县私人老板张某与仁化县周田镇瓦片地村小组组长签订采沙合同,长期在流经该村的浈江河段非法采沙,造成该河段自然生态被严重破坏,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埋下安全隐患。仁化县水务局、周田镇政府等部门对此监管失职、处置不力。韶关市纪委对仁化县分管副县长黄付养诫勉谈话。仁化县纪委分别对县水务局局长梁伟军、副局长李为军、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剑诫勉谈话;分别给予县水务局副局长杨永新、副局长李志平、水政股股长李从育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罗湛明、副大队长梁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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