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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后年实行城乡医保一体化
广州日报江门讯(记者严建广)昨天,记者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该局发布的《江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江门拟从2018年起实行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一体化。
根据方案,城乡一体化医保将设两档,一档包括住院统筹、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普通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四项基本险待遇;二档包括基本险和住院统筹、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普通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四项补充险待遇。将实现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的“五统一”。同时将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此外,将扩大城乡一体化医保覆盖面,降低缴费费率,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5.5%,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方案,在住院待遇上,基本险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病保险资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24万元,补充险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即城乡一体化后一档、二档的参保人住院费用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为:基金支付数分别为44万元和64万元。
江门2018年起实行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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