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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三四十岁是离婚高危期
法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三四十岁是离婚高危期
法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三四十岁是离婚高危期
法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三四十岁是离婚高危期
原标题:三四十岁是离婚“高危期” 近半离婚案因“性格不合”
佛山中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披露现代人婚姻情况中鲜为人知的事实——
■新快报记者胡珊霞通讯员刘宇靖舒琴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官如何审判与家事有关的案子受到广泛关注。11月24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1-2015年佛山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通报》白皮书(以下简称“家事审判白皮书”),对近五年佛山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进行梳理,并从纠纷审判角度出发提供人文参考和法治保障。根据这份白皮书,2011年至2015年,佛山市五区法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31岁至40岁为离婚的“高危期”,近一半离婚案原因为“性格不合”,另有一成七是因为有外遇。
85后90后离婚占了28%
——什么年龄容易离婚?
家事审判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离婚纠纷占了婚姻家庭纠纷数量的八成,而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等14个案由仅占不到两成。值得指出的是,婚姻家庭纠纷收案存在明显的地区性特点,南海、顺德两区法院年均审判此类案件数量1000件左右,接近五区法院总收案量的三分之二。
在对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年龄的统计中发现,20岁至30岁、31岁至40岁、41岁至50岁、51岁至100岁这4个年龄段分别占了28%、47%、21%、4%,31岁至40岁这个年龄段是离婚“高危期”,接近全部抽样案件的50%,20岁至30岁年轻人离婚率次之。
在随机抽取的100个离婚纠纷案件中,20岁至30岁年龄段达到28%,其中90后离婚的达到12%左右,结婚1年至3年内离婚的案件也相应增多。部分当事人结婚时年纪较小,有的刚过法定结婚年龄。
泡吧也成90后离婚原因
——什么原因引起离婚?
通过对原告诉讼离婚原因的数据抽样统计发现,夫妻两人性格不合的占49%,提出一方有外遇的占17%,存在家暴情况的占5%,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占11%,其他原因的占18%。抽样中也有60岁以上老年人离婚的,有的结婚已经超过40年,子女早已成家立业,一方面因当事人脾气固执而矛盾难以化解,另一方面这个年龄段的当事人也没什么顾虑。
当然,中青年人是离婚的主力军,这部分人群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子女年幼,家庭本应比较稳固,但其面对的问题也相对较多,如外遇、家暴、经济问题等,在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时最容易诉讼离婚。
家事审判白皮书指出,通过对比发现,离婚年龄越小,诉讼理由以性格不合或不良习惯就越多,比如抽烟、懒惰等;而年龄越大,诉讼理由就越以出轨或经济原因居多。在一些案件中,泡吧也成为90后起诉离婚的理由,这在70后看来是难以想象的。这显示,年青一代对婚姻的磨合不够,容忍度明显下降;在婚姻观念更加人性化的同时,也带来了对婚姻没有足够的耐心和容忍度的负面影响,一些小事即导致年轻人“闪离”。
“过去离婚是件大事,很多人宁愿凑合也不愿离婚,觉得离婚见不了光。尤其是女性,不少人在丈夫提出离婚时,哪怕明知配偶不忠,也不愿离婚。但是现在,许多人的观念转变了,如果差异实在太大无法相处,不合则离就属正常。”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称,现在90后婚姻容忍度下降,越来越多的案件当事人,并不是对尚有夫妻感情、不愿离婚存在争议,而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存在争议,这就是离婚观念发生转变的最好注脚。
男方要求鉴定越来越多
——哪方爱提亲子鉴定?
家事审判白皮书透露,现在男方提出亲子鉴定的越来越多。比如男方以患有不育不孕症,或持有女方书写的亲子关系不存在的证据等,申请对婚生子女进行亲子鉴定。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有关亲子关系的确认和推定,法院准许鉴定申请但经法官释明后女方坚决不同意、不配合亲子鉴定,致使无法通过科学手段确定生理学上的亲子关系时,法院根据现有其他证据依法推定该子女非男方亲生。此类案件在2011年之前是非常罕见的,而近年来有所增加。
继承纠纷案件井喷法院支招立好遗嘱
家事审判白皮书中通报的家事案件,除了婚姻家庭纠纷外,还有继承纠纷。这份白皮书显示,佛山市五区法院继承纠纷案件量增幅明显,收案量从2011年的219件剧增至2015年的733件,结案量从2011年的213件剧增到2015年的692件,收、结案数量都呈现井喷现象。继承纠纷案件同样存在明显的地区性,其中顺德区法院受理的继承纠纷案件超全市案件的一半。
家事审判白皮书提出,造成继承纠纷案剧增的原因首先是人们还有许多旧观念。比如,2011年至2015年法定继承纠纷翻倍增长,占据了90%以上,绝大部分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而遗嘱继承纠纷数量极少且几乎没有增长,可见旧观念占据了绝对地位,普通民众还没有接受在世时订立遗嘱这样的观念。
第二个原因是子女对赡养父母的误解。在某些赡养纠纷中,子女提出父母将财产都留给了某个儿子,就应该由取得财产的人赡养父母。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条规定明确了赡养扶助义务的来源,与财产分配无关。
数据显示,与法定继承相比,遗嘱继承所引发的纠纷更少,因此订立正确有效的遗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对此,佛山中院建议,立遗嘱前首先要确定遗产范围,包括房屋、车辆、股权等财产,另外如银行账户交给某一子女保管并代为收支的,交付时最好能召集所有子女说清楚,大笔开支做账保留原始单据。明确继承人范围及分配份额,最好订立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形式。值得指出的是代书遗嘱涉及到见证人问题,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亦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否则将影响遗嘱的效力。
法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三四十岁是离婚高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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