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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来将适时完善票价政策
未来将适时完善票价政策
小朋友过地铁闸口。
日前,本报报道《没有“儿童票” 小童告地铁》一事后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力挺状告地铁的家长,并认为地铁应该按照年龄而非身高给予儿童乘车优惠;也有网友对地铁公司的优惠政策表示理解,认为地铁公司按照规定办事却成为被告很冤枉。
昨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东莞市发改局”)回应:未来该局将开展调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完善优惠票价政策。
东莞一身高1.25米的6岁小学生小桐(化名),随同爸爸乘坐东莞地铁,因进站时未买票,出站时被要求全额补交6元票款。日前,小桐的父母代表小桐将东莞地铁的运营公司东莞轨道交通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地铁票价及优惠政策制定的主管部门东莞市发改局回应,根据原广东省物价局印发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包括轨道交通(地铁)价格在内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中第十一条规定:“身高1.2米(含1.2米)以上的儿童乘车必须购票。每一名成人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东莞地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半价优惠,已覆盖1.2米以上绝大部分儿童。
东莞市发改局称,未来该局将开展调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和设施配备等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完善优惠票价政策。
地铁票价及优惠政策方案是如何制定的?东莞市发改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该局拟定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听证方案》,并于2015年8月18日举行了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基本内容普遍认同,并未有参加人提出有关优惠政策未覆盖所有儿童群体的意见。最终,经东莞市政府同意,东莞市发改局于2015年11月24日对票价计费方式及票价优惠政策作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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