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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香港的马礼逊纪念碑〔跑马地香港坟场〕、摩利臣街及摩利臣纪念会所,均以他命名)于1807年(嘉庆十二年)受“伦敦差会”派遣来华传基督之道。他“隐身”东印度公司、任翻译员凡二十五年,其间他苦读中文,为以粤语传道打下扎实基础。马礼逊学中文有大成,从他编汇《中文文法》(《中文法程》)可见。在翻译《圣经》、兴办学校(香港英华书院为他创办,原校1818年创于马六甲、1843年迁至香港)以至办报上,马礼逊都大有成就。今天不说马礼逊这个人,只说他传世的《广东省土话字汇》,此“字汇”近两百年前在澳门初版,笔者手上的是影印本。
《字汇》对“广东土话”搜罗极广,有许多今已不用的“古粤语”,很具读趣。不过,笔者偶尔浏览,便看出不少“值得商榷”处。如把Lobster(龙虾)译为鲟龙鱼(粤音Tsum lung yu)、Locust(蝗虫)译为马郎扛(粤音Ma long kong)、A tree译为一条树(粤音Yat tew shu);当然有不少译得十分贴切,如Viceroy译外王(粤音Goy wong,颇有把Wiliam the Conqueror译为威烈王的况味)、Sole译挞沙鱼(粤音Tat sha u〔u前略去y字,显是“手民”之误〕)……但把Hong Kong译为红江(粤音Hung kung),显见在此书出版前,香港尚非官译地名!
十多岁的孙女第一次听闻PK,不知何解,经“大人”委婉解释、曲线诱导,恍然,转瞬间她便说应为PG才正确!思之果然,与友侪谈及,莫不认同此说。其实,源自Poor Guy的“扑(仆)街”之所以成为PK,是鬼佬讲粤语有点“音乐感”的典型例子。
马礼逊1828年出版的《广东省土话字汇》,“出街”的英语发音为Chut Kai,“街”之“古音”为Kai,PK因此没错!现在的问题是,何以十九世纪的“街”弃Guy而用Kai?笔者揣测是与马礼逊的“舌人”有乡音或这位“舌人”故意要令鬼佬讲“荒腔走板”的粤语,因此没有矫正马礼逊的发音有关。
在内地,如今亦有形容倒霉、“扑街”的PK,那是“南音北移”的结果,惟内地正统的用法是以之形容“对决”。2005年,湖南卫视举办一出场便声蜚海内外的《超级女声》节目后,PK开始成为口头禅、流行语。此节目的淘汰赛是两名歌手的“生死对决”,据陆谷孙的《英汉大词典(修订本)》,PK是Player Kill(ing)的缩写词(陆教授同时认为以PK作为罚十二码点球Penalty Kick的缩写“不恰当”)。无论如何,香港和内地的PK意思互异,孰“优”孰“劣”、孰“正”孰“误”,姑且勿论,但香港应把PK改为PG,除与内地的PK划清界线及“正音”之外,尚可避免“鬼佬讲粤语”在老广耳中听起来如唱戏之滑稽效果!
粤语里的“扑街”为什么缩写成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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