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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随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物业费成为现实。职工租房、房屋装修等提取同样得以放开。据《南方日报·惠州观察》报道,具体到提取资金数额,通知介绍,无论是租房,还是装修和物业费提取,职工每月可提取额均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金额的30%,且在单个提取周期内,缴存职工只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进行提取。
应当说,惠州住房公积金可以缴纳物业费是种创新。长期以来,“手续繁”“到账晚”“限制多”等抱怨公积金“提取难”的声音不断,伴随此次新政,惠州在提取流程上有所优化,除要求职工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不再需要其他证明材料,这点值得肯定。笔者以为,公积金制度应向更加便民的方向变革。一些银行实行预约叫号,取消了现场排队,每天只能办理十来个客户,市民要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存在一定困难。
民众有权利支配属于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然而房价越来越高,哪怕首付款降低,但还款利息增加,许多民众连当房奴的资格都没有,住房互助保障的功能相应减弱。要发挥公积金的作用,就应当挖掘其在医保、社保等多种社会保障方面的功能。即使需要与住房保障挂钩,也要向住房货币化补贴和住房贷款的功能方向转变。
袁斗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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