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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一五金厂重金属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通报
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1-9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与司法机关联动的情况,对1-9月份案件数量排前三位的浙江、广东、江苏三地提出表扬,同时对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的湖北、安徽、福建三地提出表扬。在环保部同时公布的两起典型案例中,佛山市南海高格五金制品厂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刑事犯罪案件上榜。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1-9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1176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29件,罚款数额达55397.0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5133件;限产停产案件2434件;移送行政拘留2313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358起。
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16.5%,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88.6%,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31.9%,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78.9%,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20%。
环保部同时通报了佛山市南海高格五金制品厂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刑事犯罪案件。通报显示, 2016年7月18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西江路西侧的开发区佛山市南海高格五金制品厂(以下简称“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南门围墙处一洞口有废水流到厂外的雨水渠。执法人员进行水样采集,经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废水中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其中该厂围墙排水洞口处水样中,总锌浓度为57.6毫克/升,超出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浓度(珠三角)(总锌:1.0毫克/升)的56.6倍。
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南海区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并于8月23日将该案移送给南海公安分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佛山市南海高格五金制品厂违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佛山一五金厂重金属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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