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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财政助力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
日前,化州市出台《化州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方案》,加大财政投入,助力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为化州市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明确适用范围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满50周岁的男教师、未满45周岁的女教师,且幼儿园专任教师未达到大专学历、中小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课专任教师未达到本科学历的必须参加学历提升。
二、明确资金保障从2016年至2019年4月内,对完成学历提升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给予奖补,对正在参加学历提升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教师,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实行奖补政策。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1、完成专科学历提升的教师,市财政奖补学费2500元,所在学校奖补学费2500元,其余所需学费由教师个人负担。
2、完成本科学历提升的教师,市财政奖补学费3000元,所在学校奖补学费3000元,其余所需学费由教师个人负担。
3、完成研究生学历提升的教师,市财政奖补学费10000元,所在学校奖补学费10000元,其余所需学费由教师个人负担。
三、明确财政奖补学费的报销办法从2016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份,在读的教师提供入学通知书和学费发票,完成学历提升的教师提供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费发票给予所在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将补资金核拨给学校,再由学校按标准发放给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奖补教师学费每学年结算一次。
来源 | 化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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