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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9 月 14 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即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根据进度安排,2018 年底前完成全市地籍调查,2021 年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确权和登记。
查清每宗地的所有属性
根据市规土委官方解释,通过全面的地籍调查,可以查清我市土地资产家底,明晰土地权属关系。对于土地权利人,可以使其清楚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土地资产,为企事业单位土地资产运作和决策提供依据,也可以使其土地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保障土地市场交易安全;而对于政府,可以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深圳市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开展的地籍调查以实际使用现状为准,以宗地为单元,开展土地权属状况调查。补充收集整理土地归属来源资料,查清每宗地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批准用途等土地权属来源情况。同时,进行实地调查,查清每宗地的土地权利人及实际使用人、土地位置、实际用途等土地实际使用状况。
此外,还将调查土地利用情况和地上建筑物情况,这包括在宗地内划分单一地类地块图斑,核实每一图斑的范围、地类(用途)等信息,核实每一栋建筑物的功能、结构、层数。
" 条 "" 块 " 结合同步开展
为保证在 5 年内完成各项工作,市规土委将采取 " 条 "" 块 " 同步开展的方式全面推进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以区(含新区,下同)为基本调查单位,结合重点工作需求,制定年度调查计划,划分调查区块,按 " 块 " 逐步推进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对学校、医院、部队等用地,由各用地单位主管部门按 " 条 " 逐步推进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市规划国土委对各区、各部门的调查计划进行统筹协调。
在进度安排方面,将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率先重点突破政府储备土地、基本农田、机关事业单位用地、国有企业用地、未完善征(转)手续未建设潜力用地等用地的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
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资料
记者获悉,在地籍调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按要求提供土地、地上建筑物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按照指界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出席指界,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如有在调查过程中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相关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将及时组织利害人当事人进行调解。对调查期间权属争议难以调处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另行按相关规定进行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另外,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土地,组织发动土地权利人申请土地登记,推进各类用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登记发证工作;对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依法进行造册管理,明确其保护管理人。
年内完成 309.17 平方公里用地地籍调查
根据方案,市规划国土委设立市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办公室统筹协调整项工作,各区(新区)及各用地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将按照 " 统筹协调、条块结合、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 的实施策略推进,根据工作计划安排,2018 年底前完成全市地籍调查,2021 年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确权和登记。2016 年度全市将完成 309.17 平方公里用地的地籍调查,其中各区(新区)合计完成 89.95 平方公里,储备土地 190.97 平方公里,基本农田 28.25 平方公里。
另外,2017 年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用地、国有企业用地、未完善征(转)手续未建设潜力用地等用地的地籍调查,2018 年底前完成土地确权和登记。2018 年底前完成各区以及水务用地、公园国有林场、交通运输用地等各部门用地的地籍调查。至 2021 年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确权和登记。
深圳晚报记者 程安逸 编辑 高晨曦 责校 徐雅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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