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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13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钱仁风,曾用名钱仁凤,云南省巧家县幼儿园“投毒案”的主角,从最初的伸冤、到案件重审、再到被判无罪重获自由,历经十三年。8月9号,云南高院依法向其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支付钱仁风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人民币120余万元;支付钱仁风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余万元。据了解,此前钱仁风曾经提出申请国家赔偿955万余元。
钱仁风的代理律师透露,昨天(13日)钱仁风正式向法院提交了支付申请,申请此前法院决定的172万余元赔偿金,这也表明其接受了国家赔偿金额,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申诉,沉冤昭雪后当事人近况如何?
钱仁风的代理律师杨柱告诉记者,钱仁风近日从她工作的城市广州回到云南,主要有两件事,一是和家人一起度过被无罪释放后的第一个中秋节,二是向法院提交支付国家赔偿的申请。
杨柱表示,中秋节了,她回来陪爸妈过个节,另外也是回来申请国家赔偿,叫支付申请。
6月1号,钱仁风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理由,向云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
7月8号,法院公开举行了听证,听取了赔偿请求人钱仁风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向钱仁风公开赔礼道歉。
8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在7月的听证会后,赔偿办的法官多次与钱仁风及其代理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最终在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即支付钱仁风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人民币120余万元;支付其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万元。
虽然这与之前钱仁风提出的955万元赔偿金相距甚远,但律师称此次提交支付申请表明钱仁风已经接受了这一赔偿金额。杨柱表示,能开始新的生活比得到巨额赔偿金更重要。“我们不想再给她增添新的烦恼了,钱虽然少,但是少也解决了吧。虽然缺钱,但是毕竟她能够无罪释放,这是最大的好处,我们并不是说要在她的个案上一定要国家赔偿一大笔钱给她,而是说她能够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对她来说是最好的事情。”
同时杨律师也表示,接受了赔偿不代表当年的“巧家县幼儿园投毒案”就此终结。近半年时间,事发幼儿园园长朱梅的父亲朱明华,以及案件中受害儿童侯磊的父亲多次通过媒体呼吁抓捕真凶,问责不法。
7月份,律师杨柱向云南省高院提交了追查当年“投毒案”真凶的线索。7月13日,巧家县公安局对朱明华发出询问通知,这表明警方已对当年的“投毒案”重新启动侦查。钱仁风的两位代理律师表示,希望在案件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当年涉案的昭通市公安局、巧家县公安局应当回避,并且向云南省公安厅申请异地调查。“但是云南省公安厅好像目前一直没有给任何答复。云南省公安厅说,启动异地侦查,没有这个先例,他们不愿意这样做。”律师说。
有媒体发布文章称《钱仁风案虽平反,真相仍在路上》,钱仁风在朋友圈分享这篇文章时留言:自己的路还在艰难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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