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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生哥进“黑店”实习?得罚!
广州日报讯(记者刘艺明通讯员叶芳晖)中专学生找实习单位却误入“黑店”,没想到成为老板销售假冒汽车配件的“帮凶”,还没毕业便被民警抓获。昨日,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这名实习生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7月,就读于广州一家职业中专学校的汽车维修专业三年级的小李,按学校要求自行寻找实习机会。他通过网上招聘,看中了佛山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安排的实习工作不但专业对口,而且还包食宿、月工资2000多元。
然而,这家公司其实在暗地里专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开始,小李所在公司的老板艾某先后雇请了十几名员工,以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联村一出租厂房的二、三楼为仓库及办公室,销售假冒“本田”、“丰田”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
从事这份工作半年多后,小李工资从1800元涨到2600元,并“升任”至仓库副主管。今年3月底,该公司被民警检查,查获了价值400余万元的假冒本田、丰田品牌汽车配件及作案工具一批,小李随后被起诉。法庭上,小李表示,自己还需要提交实习报告并返回学校学习,希望法庭能从宽处理。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鉴于小李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并且其是从犯,且是在校学生,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确有悔罪表现,故对其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处。
学生哥进“黑店”实习?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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