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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将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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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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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将处2000元罚款
日前,记者丛东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整治客车违规载货乱象,按照公安部及省厅交管局相关工作部署,东莞交警部门将从8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整治行动,严查客车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违规车辆和运输企业。
据了解,为有效治理客车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东莞交警部门专门成立整治客车违规载货统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公路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班线客车列为重点整治车辆,将客车严重超载载货和客车捎运危险货物列为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交警联合相关部门
严把“四关”
据了解,为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市交警部门将加强定点查控,各镇街交警大队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把出站、出城、过境、上高速“四关”,在客运班线密集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重要站场的周边道路设立执勤点,严查客车载货、超员等违法行为。
同时依托高速、国省道沿线的收费站、服务区、交通安全服务站等场所对过往的重点车辆逢车必查,一旦发现客车存在载货、超员等违法行为时,都将严格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给辖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同时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客运企业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违反规定载货
将处2000元罚款
据交警部门介绍,公路客运车辆装载货物不能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最大允许重量载货,对于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最大允许重量载货、客车捎运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违规载货的,交警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的相关规定,对客运车辆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驾驶人卸载转运,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同时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客运车辆违规载货、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向交警部门举报。
信息时报记者叶虹
见习记者曾德顺
通讯员戴小星

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将处2000元罚款

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将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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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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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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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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