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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新规!小餐饮要远离易受污染区
信息时报记者叶虹段亚雄
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一直是市民重点关注的话题之一,而小型餐饮店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地。
日前,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已正式出台了《东莞市小餐饮行政许可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小餐饮的选址、场所设置、清洗保洁、存储、食品用水等11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所指的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农村地区调整为80平方米)以下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等。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全市的小餐饮总数超过10000家,占餐饮总数的7成左右。
东莞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小餐饮单位数量多难以监管,规模小容易被忽视,很多消费者对小餐饮是又恨又爱。很多小餐饮单位投入不够、设施离要求还有大差距。而如今小型餐馆又面临“三高”——原料价格高、门面租金高、人力成本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小餐馆在硬件建设、操作规范、人员管理、卫生标准等方面未能达到相关要求。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的小餐饮行政许可包括选址、场所设置、清洗保洁、存储、专区、食品用水及其他要求等11个方面,29项核查项目,其中关键项10项,重点项13项,一般项6项。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为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7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3项。
其中,选址要求必须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而场所要求方面,要求食品加工处理区、售卖区在室内,并在室内各自的相应功能间(区)内,完成食品的加工和制售操作;粗加工、切配烹调、餐用具洗消、原料存放等功能区域划分应明显,相应的设施设备须标识清楚,功能不得混用;粗加工、切配烹调、餐用具洗消等场所地面平整、不透水、易清洗,并有排水系统;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和易清洗的浅色材料制成的墙裙等。
同时,在存储方面也作出了要求,要设食品存放架,食品和食品容器上架存放;设冰箱或冰柜,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并标识清楚。
东莞制定新规 小餐饮要远离易受污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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