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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酒后“打假”索赔1300元被反诉“假打”索赔10万元
达昌隆百货商场被钟添印起诉。
原标题:买酒后“打假”索赔1300元被反诉“假打”索赔10万元
文/广州日报记者姜永涛图/广州日报记者于涛
钟添印购买了圣地玛卡酒后发现该产品未按国家要求标注注意事项,他以此为由起诉商场索赔1300多元。这一买卖合同诉讼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法庭开庭时,引来众多有类似经历的超市老板围观。然而,钟添印既没有自己出庭也没有派代理人出庭。记者昨天了解到,被钟添印诉讼的中山市大涌镇达昌隆百货商场提交反诉状,认为钟添印捏造事实,索赔10万余元。
周末申请过延期?法庭:不可能
钟添印提交的诉状称,2016年7月13日他因个人生活需要,在中山市大涌镇达昌隆百货商场(下简称“达昌隆”)购得42度小瓶圣地玛卡酒一瓶,消费5.8元,后发现该商品未按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在包装上标注“玛卡食用限量和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等内容,认为该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达昌隆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及其他标识,未尽到这一审查义务,故起诉达昌隆并索赔人民币1305.8元。
为何前天开庭时钟添印不现身?根据起诉书上的联系方式,记者致电钟添印,他表示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无法来中山参加开庭,钟添印称,“开庭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很大的事,有别的事耽误开庭很正常。”自己会在两年内继续就此案提起诉讼。钟添印称,自己8月13日曾申请延期未获得批准。不过,记者致电审理此案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法庭第四审判庭相关负责人核实时,这位负责人表示:“8月13日是周末,不是我们的工作日,钟添印不可能联系到我们申请延期。”
达昌隆:从未出售过这个商品
记者昨天了解到,达昌隆的经营者杨先生昨天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认为钟添印“捏造事实”。杨先生说,他的商场没有出售过42度小瓶圣地玛卡酒,经他核对,钟添印向法院提交的商场小票不是达昌隆的,他表示,“核对过当天的电脑记录,并没有这样一份小票。”同时,杨先生还请为达昌隆提供收银系统服务的公司出具了一份证明,载明达昌隆从未删改过电脑销售记录。杨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职业“假打”人,因此,尽管法院已宣布对钟添印起诉达昌隆的案子当庭撤诉,但杨先生还是提交了反诉状,称钟添印“捏造事实”,并索赔人民币100500元。
钟添印表示,他录制了在达昌隆购物的全程视频,下次提交给法庭。
商超老板组群
防止被“假打”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初开始,就有十余位老板陆续遇到达昌隆类似的情况,大多都是协议赔偿了事,数位老板表示“当时就是不想惹麻烦”。上述案件开庭时,多家商场、超市的老板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法庭,希望一睹钟添印本人,甚至有人做好了与他一论高下的准备,200多位商场超市经营者组成了一个微信群,时常讨论如何应对“假打”的情况。
钟添印也表示,在广东省内他有数宗类似本案的案子,但案件的具体数量不方便向记者透露。
律师:商超被“假打”有三种情况
广东悦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从虎日前受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石岐区180多家食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题讲座,他也注意到了商超遭遇“假打”的情况,“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珠三角各地都有一些这样的案例。”陈从虎表示,对于真正的打假者,各界都应该予以支持,这是维护食品安全的正义力量。但是,对“假打”者需要引起各界警惕。陈从虎介绍说,商场超市被“假打”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带过来”,即从外面带一些不合格的食品到商场,利用商场的管理漏洞买单,然后索赔;第二种是“藏起来”,即由团伙成员把超市里面快要过期的食品藏到角落,让理货员也无法发现,等过期时再来购买索赔;第三种是“来破坏”,通过涂改、撕掉等方式,损害商场里面的食品标签,购买后索赔。
买酒后“打假”索赔1300元被反诉“假打”索赔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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