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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摘要]不同于其他省份的试行的巨灾保险,广东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
广东省巨灾指数保险首单落户湛江
南方日报讯(记者/郭家轩)广东省巨灾指数保险正式落地实施。记者获悉,日前湛江市政府已与人保财险签署巨灾指数保险合同,率先在全省实施巨灾指数保险。在保险期间,一旦发生的台风灾害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灾阈值(触发值),将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给予赔付。同时,保险公司还将发挥机构网点优势协助政府抢险救灾,帮助政府分忧解难。
巨灾指数保险在全国尚属首创。所谓指数保险,是指保险的赔偿不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预先设定的外在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降雨量和气温等气象指数通常被作为触发参数。不同于其他省份的试行的巨灾保险,广东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
“湛江近年来频繁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侵袭,几乎每年都受台风影响,损失巨大。巨灾保险与其他补偿方式相比,具有社会化程度高、经济效率高、补偿程度高等优势。”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人士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而指数保险的赔偿不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预先设定的外在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一旦触发保险公司将积极理赔,有效提高了理赔工作效率。
根据《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十件民生实事”的要求,韶关、湛江、梅州、清远、河源、汕尾、阳江、茂名、云浮等10个地市将作为广东巨灾保险的试点。据悉,巨灾指数保险在10个试点市逐渐落地后,将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巨灾保险相关制度和运作流程,并最终力争在全省全面铺开。
业内表示,首单巨灾指数保险的落地,对推动和完善广东巨灾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巨灾指数保险将提高当地整体抗风险能力,防止“因灾致贫”。同时,在现行财政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巨灾保险具有放大财政支出的效应,是科学化、制度化应急救灾财政资金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充分发挥保险公司机构网点服务和风险管理专业优势,有利于提高救灾效率,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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