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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约车被查副镇长处理结果公开:被处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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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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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6月18日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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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林斐然)昨日,安徽省歙县监察局通报开网约车副镇长洪升的处理结果,称其在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的举报属实,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歙县监察局官方通报称,6月15日上午,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经查,情况属实。
  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主动交代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另据当地媒体消息,由于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歙县交通运管部门认定洪升行为系违规营运,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回放
  洪升在上班期间开滴滴被查后,曾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自己“确确实实有家庭困难”,为尽快偿还看病所借的贷款,5月中旬,开始注册成为滴滴司机。但他承认自己属非法运营,且接单的时间不合适,并称“不管组织怎么处理,我都坦然接受。”
  (原标题:开网约车副镇长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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