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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财政局3领导违纪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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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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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据南粤清风网消息,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6月,共对30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人。为加强警示教育,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现选择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局长肖建军等人因下属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责任追究。
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干部在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不收敛、不收手,全员收受业务对象所送购物卡或礼金,受到严肃处理。肖建军作为区财政局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没有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建设并落实责任清单。
杨俊奇身为区财政局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分管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重业务轻管理,没有专门组织学习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蒋杰任区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从未向财政局机关党委专题汇报纪检工作,没有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两个责任”等规定,没有主动查找和发现下属单位违规违纪线索,对出现收受礼金问题失察失管,违反办案纪律为审查对象说情。
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杨俊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建军、蒋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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