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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至8月2日,由人民银行总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多部门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对上海市2011年以来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在沪期间,国务院督查组着重对上海市的住房限购措施执行情况、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住房用地供应和管理情况、税收政策执行及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了督查,先后听取了上海市政府、闸北区政府、松江区政府的工作汇报,与部分基层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的代表进了座谈,实地检查了2个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并分组到房管、国土、税务部门和部分区交易中心、商业银行等基层单位进行了对口督查。
国务院督查组对上海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国务院督查组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处在关键期,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切实防止房价反弹;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满足居民合理的自住性住房需求。”
督查组希望上海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确保实现全年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的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操作口径,加强预售许可管理和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二是强化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优化供地结构,促进建立市场和保障协调发展的住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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