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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伙人吃宵夜误将竹签弹到隔壁桌引打斗 1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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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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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法庭直击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粤湘 王天杨 吃夜宵时不小心把竹签弹到隔壁桌的粥内,上前道歉陪酒时又把酒撒到对方身上,结果一件小事引起轩然大波,双方在争执打斗中造成一人死亡。日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2013年11月30日凌晨1点多,蔡某与陶某、邹某发、邹某礼(均已判刑)等人在中山市黄圃镇某烧烤店吃夜宵。在这期间,蔡某不小心将一支竹签弹到了隔壁桌的粥内,岑某、罗某等人坐隔壁桌用餐,罗某见状勃然大怒责问怎么回事,这时蔡某马上走过去道歉,说粥钱算他们的,邹某发也走过去倒酒表示歉意。但是邹某发在倒酒的时候,不小心把啤酒倒在岑某等人手上。此举很快引发双方冲突,先是用啤酒瓶互砸头部。扭打中蔡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往罗某身上和头部一通乱捅。岑某上前帮忙打倒陶某,蔡某又用匕首捅倒岑某。见到岑某不动以后,蔡某等人逃离现场。在烧烤店围观的群众立即跑出去打电话报警。罗某躺在现场头破血流,岑某当场死亡。经鉴定,罗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公安人员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一串犯罪嫌疑人遗留的钥匙,于是顺藤摸瓜,找到陶某的出租屋,将陶某抓获。随后陶某协助警方将邹某发和邹某礼抓获。2015年10月16日晚上,公安人员在深圳市将蔡某抓获归案。据了解,蔡某于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半。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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