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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与中国被掳劳工达成和解 韩国不满区别对待
环球网报道 据日本共同社6月2日报道,围绕二战期间中国劳工被强掳到日本国内矿山等地劳动的问题,受害者团体与三菱材料公司就对3765人进行补偿达成历史性和解,补偿人数创下日本企业战后之最。历经战后70余年,三菱方面的致歉为受害者所接受,该问题终于告一段落。另一方面,被搁置一边的韩国战时被日本征用的前劳工等加强了反对姿态,要求日本政府承担责任的呼声高涨,郁积的遗恨难以消除。
划时代的和解
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的受害者闫玉成等3人在声明中讲述了漫长岁月忍受的苦难,并感叹称战后过去了70余年,大多数受害者已不在人世。3765名受害者中确认在世的仅有“十几人”。
受害者等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相继向日本政府和企业提起索赔诉讼,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裁定不承认索赔要求,通过日本司法程序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道路被堵死了。但另一方面也有法院承认残酷劳动的事实,表示“期待相关人士努力解决问题”,因此有关方面一直在推进谈判。
世代相传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不忘过去,为将来吸取教训。”三菱材料公司致歉称“承认历史责任”,并承诺为了中日友好将把这一事实世代相传。
受害者方面律师团就和解内容指出“应给予很高评价,是划时代的”,并积极评价该公司常务执行董事木村光等直接道歉的决断,表示无条件欢迎。
日本政府1942年根据日本业界团体的要求通过内阁会议决定从中国“迁入”劳工,这成为出现该问题的契机。强掳劳工受害者约达39000人,相关企业超过30家,此次达成的协议能否扩大影响将受到关注。
一直为中方受害者等提供支援的长崎大学名誉教授高实康稔呼吁称:“国家的责任被搁置了。有一半责任在国家,应切实处理战后问题”。
韩方的慨叹
韩国强征劳工受害者强烈批评称“以国籍区别对待受害者”。日本政府及各企业主张1910年“日韩合并”后征用朝鲜半岛人是和日本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的,因此不属于“强制劳动”,尚无望实现和解。
日韩两国政府1965年签署了《日韩请求权协定》,写进了关于殖民统治的韩国个人索赔权问题已得到“完全且最终”的解决。并认为强迫前劳工等劳动的日本企业也没有补偿及赔偿义务,采取了与中国受害者不同的应对方式。
韩国最高法院2012年裁定“日韩合并”属于非法,因此索赔权并未消失。前劳工们遂以日企为对象提起诉讼,至今仍有14件有关诉讼。其中3件高等法院下达了令被告作出赔偿的裁决,但最高法院最长达2年11个月未予审理。有可能是考虑到摸索改善对日关系的总统朴槿惠的意向而推迟了审理。
“三菱在中国道歉,在韩国审判败诉却什么也不说”,表示不满的前朝鲜女子勤劳挺身队员梁锦德慨叹道:“如果总统要求(日方)应对的话也许能够解决,但总统并没那么做。不是韩国人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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