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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入户门槛降到历史最低 新政五区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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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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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入户门槛降到历史最低 新政五区同步实施

佛山入户门槛降到历史最低 新政五区同步实施

原标题:入户门槛降到历史最低

6月起佛山户籍新政五区同步实施

广州日报讯(记者杨博)昨日,市公安局通过其官网和“公安主持人”微信公号等多渠道正式发布了有关户籍新政的一系列文件,包括《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其政策解读、《佛山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这是户籍新政在3月中旬初佛山市向社会征集意见之后的正式落地,被外界评价为佛山入户门槛降到了历史最低。

按照落地户籍新政,6月1日起,入户佛山市将主要从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等四方面放开,而市内户口迁移则拓宽了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的有关渠道。另外,由于《实施方案》已包含了高明、三水区试行的放宽户籍政策,因此高明、三水区试行的政策自6月1日起不再继续试行。目前,市公安局正在紧张制订新的户政业务办事指南。
稳定居住就业3年就可入户
在“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方面,按照新政规定,外来人员只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只要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入户。
其中,“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属自己或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所有权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为凭;属工作单位合法所有权,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产权单位证明为凭)。此外,“合法稳定住所”还包括外来人员居住的合法所有权属政府的租赁房屋,包含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以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为凭。而经政府房管部门登记的个人租赁住宅房屋也在“合法稳定住所”范围之内,以政府房管(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为凭,并要经过房屋合法产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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