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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不久前,吴建民大使与《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两人对“中国外交”的争论引发热议。当今世界大势对中国而言,是“和平与发展”的局面,还是依然需要警惕“美帝亡我之心不死”。共识网读者张志恒先生,从人类社会文化的角度试图解释这样的争论,在他看来“丛林法则”和“文化秩序”的两股力量的博弈成就了人类社会。而现代社会中“丛林法则”的力量日渐式微,人为的“有序”状态则引领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中国百年来的动荡的原因多在于迷信“丛林法则”。
如果谈论对中国文化发展影响最大的政治运动是哪一个,我认为不是文革,而应该是1957年的反右运动,这场运动后,原来应该由“文化人”也只能是“文化人”占领的“教育阵地”被丢失了,这是几千年不曾有的社会“畸变”,而后发生的惨烈社会饥荒和极其荒谬的“文革”,都是这一“畸变”的直接后果,就是在今日也依然没有走出这一“畸变”的阴影。在这“畸变”的教育环境中培养的第一代学子正是所谓的“老三届”人,这代人从他们的老师的“背影”中还依稀看到“畸变”前的真“文化人”,从这代人之后,学子们只能去其它途径寻求“真师”,在学校不可能完整得到文化的“真传”,在人文学科上没有“学校”了。“老三届”人在文革中不乏丑陋的表演,但后人没有资格去嘲笑,如果今天有了当年的环境,今人的表演只可能更加丑陋。
为什么中国社会迷信“丛林法则”?
1957年的国庆游行
徐友渔先生和我是同龄人,有些类似的经历,七七年他考入省师范学数学,我考入省师范学物理。我买过他写的《自由的言说》。几年前在图书馆借到他写的一本书,其中一篇文章谈到:“但当我在70年代初期读到赫胥黎此书的新译本《进化论与伦理学》时,却感到了极大的震惊,因为我看到赫胥黎在此书阐述了一种与历来印象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观点。”当时我也买了这本书,看过之后感觉很平淡,和激动人心的话语没太大关系,也没有引起太多注意,显然是思维太迟钝了。严复是我比较赞同的思想启蒙者,对他提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没有产生太多的怀疑。徐先生在书中写到:“严复译的《天演论》就是这种洞穴假相的典型例子。严复对原著作了与原意背道而驰的误读,中国学界一直没有人指出和纠正,反而追随严复的误解,造成声势,形成定论。直到半个多世纪之后,美国著名汉学家本杰明.史华兹才在《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加以澄清。”(碰巧我也买了这本书)我很同意徐有渔先生的观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知识界广泛接受的一种观点,也是相当多读书人(包括“精英”们和普通人)观点和看法的基础,如今“强国梦”、“民族复兴”几乎是天天说的话题,严复先生的观点今天依然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大问题”。我愿意作为被徐友渔唤醒的同龄人,对这流传极广的八个字认真重新思考。
宇宙中的一切都是在变化的,也可以说是在“进化”的,但这变化有没有规律呢?这规律是什么呢?如果我们把宇宙中的一切都看成“物”,则物理学回答了这个问题;达尔文的“进化论”回答了生物界的规律。而对人类社会来说,由于也可以勉强认为是生物界的一部分,达尔文的学说也就部分说明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但人类社会完整的发展规律是什么呢?和生物界的发展规律不同在哪里呢?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回答了这个问题。人类是从动物界进化来的,人类社会毫无疑问脱胎于自然界,我们所说的“人性”既有从动物那里继承来的“兽性”,也有进化来的“纯人性”,将人比喻为“半个野兽半个天使”是形象的。人类社会存在两种生存状态:一个是达尔文总结出来的生存斗争学说,即“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物竞天择),这也是一种完全的自然状态;另一个是人类努力摆脱“自然力量”的控制,建立自己的“有序”生存状态,并不是只是强者生存,弱者也能生存,“弱肉强食”的现象虽然没有完全改变,但得到遏制。是什么力量遏制了这“丛林法则”而建立了人类社会呢?赫胥黎把这种“力量”概括为“伦理”,泛指“道德”、“善”、“美”等。我们认真体会他所指的“伦理”都是属于“文化”的范畴。也就是控制人类社会的有两种“力量”,一是人类从生物界那里继承的“生存斗争”的“天性”,是天然的;另一个是人类所特有的“文化”力量,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两种“力量”对人类社会进行控制。人类社会实际出现和存在的种种现象印证了这个理论:强制、暴力等现象是“生存斗争”力量导致;而遵守“道德”、“法律”、“契约”等现象是以“文化”作为基础。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货币”的出现,它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票证化”,有了避免“暴力”的基础。而所谓人类社会的“进化”就是指自然状态越来越式微,而人为的“有序”状态越来越成为主要的生存状态,这也是人们所说的人类社会是从“野蛮”向“文明”发展的历史。
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序言中所说:“如果没有从被宇宙过程操纵的我们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天性,我们将束手无策;一个否定这种天性的社会,必然要从外部遭到毁灭。如果这种天性过多,我们将更是束手无策;一个被这种天性统治的社会,必然要从内部遭到毁灭。”他的这段话就清楚说明,一个人的“集合”(指所有人和“人群”,包括家庭、“单位”、民族、国家……)没有生存斗争的能力在这个世界上必然会被“消灭”;如果“生存斗争”能力太强,压制了区别于动物的“人性”,情况会更糟,将自我毁灭。我们来看中国历史上一个个王朝的兴起和灭亡不正是遵循了这个规律吗?秦灭六国是“生存斗争”的结果;而秦灭亡正是赫胥黎所说“如果这种天性过多,我们将更是束手无策;一个被这种天性统治的社会,必然要从内部遭到毁灭。” 成吉思汗使蒙古民族兴起,横行欧亚大陆,最终四分五裂,到成为一个极普通的民族,也是这个规律的例证。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存在”、“崛起”、“兴盛”、“濒于灭亡”、“消亡”不都是按照这个规律吗?撇开民族、国家、王朝这些政治问题,就是一个“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在社会上生存,也同样遵循这个规律,不能没有“生存斗争”(包括“竞争”)能力;也不能过度使用这个“能力”,从内部毁灭。这个观点所强调的就是人类社会不同于自然界,“生存斗争”强的并不一定是人类社会中最“适应者”。“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等于“弱肉强食”、“胜者为王”。
为什么中国社会迷信“丛林法则”?
严复翻译的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中文名为《天演论》
毛主席可以说是世界几百年,中国几千年才可能出现的一个“伟大”人物,也就是他的“生存斗争”能力是非凡的,他本人可以从农村出来的青年学生走到权力的巅峰,接受亿万人的朝拜欢呼;由他领导的政党也在不到三十年里从“造反”起家到执掌全国政权的唯一政党,这一切在文化大革命中达到了顶峰。这种超强的“天性”成就了毛泽东和他领导的政党的“伟大”,也使得他成为极具争议的人物,中国社会无论经济还是文化都到了彻底“破产”的边缘,而对文革的否定才有了改革的成就。
我们探求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一是为了满足求知的欲望;二是为了使我们的行为适应社会的要求,做到“适者生存”。但人能顺利得到“真知”并不是容易的。“生存斗争”的能力无疑是自然界赋予每一个生物体的,只要“存在”就具有,没有必要担心缺少“生存斗争”的意识。如果从认知的逻辑上去看,“物竞天择”不过是数学上的“公理”,不证自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胜者为王”、“胜王败寇”也都是这个意思,也是毛主席说的,“八亿人口,不斗行吗?”。严复把赫胥黎的理论浓缩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种观点广为流传,并不是西方的什么先进思想在传播,而是将崇尚“强势”的传统思维穿上“现代化”、“世界化”的漂亮外衣。我们没有必要去考证严复是“误读”还是有意这样来介绍赫胥黎的著作,而是要检讨“崇拜强势”的思维为什么会如此顽固的存在?这种思维带给我们的是“安全”、“有序”还是“恐惧”和“混乱”呢?百年来,迷信这种思维的实际后果是什么呢?我们今天是否应当放弃这种思维定势呢?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三方面相比欧洲传统文化要薄弱很多,这就是对市场经济的认可程度;宗教的成熟程度和对宗教崇拜的虔诚程度;对科学方法的认可和掌握程度。“市场”可以讲是人类最早“发明”抑制野蛮强势的工具,是非暴力分配“资源”。虽然远不能完全抑制“强势”,但是它和宗教是人脱离动物界组成人类社会的原始基础,有了它们,才有了抑制人类野蛮“天性”的力量。欧洲早期相当多的思想家和科学家都得到宗教的庇护,早期的学校也是宗教学校。科学的发展大大加强了抑制“天性”的能力,但也同时使得“天性”的扩张更具有危险性,使毁灭人类社会成为可能。中国历史这几方面比较薄弱,造成人们看不到抑制“野蛮天性”的文化力量,造成对“强势”的迷信远胜于欧美民族。
“暴力”就是“制服”对手,远古时期由于所需资源的匮乏在局部会造成你死我活的自然状态,“暴力”可能是每个生存下来的必备的“生存斗争”能力,也是赫胥黎所说的从祖先那里继承的“天性”。人类社会的形成也是“人群”(村庄、城市、国家、民族、部落、“集团”等等)的出现,此时个体在“集体”面前不可能是强者,这时的“生存斗争”的“天性”是指“群体”表现出的能力。任何一个“群体”的毁灭原因就有了两种可能,一是毁于“外部”,另一种是毁于“内部”。赫胥黎所强调的就是:一个适应人类社会的“人群”必须是有“生存斗争”的能力,同时又知道抑制这种“天性”,而且后者更重要。中国这块土地上,发生战争的次数远多于世界其它地区,惨烈程度也是最甚的,无数个各种各样的“群体”不停地“兴起”和“毁灭”,其中“王朝”的出现到灭亡是最引人注意的历史循环现象,但多数是毁于“内战”,这正是赫胥黎指出的“如果这种天性过多,我们将更是束手无策;一个被这种天性统治的社会,必然要从内部遭到毁灭。”
中西在十九世纪的冲突中,中国都是战争的失败者,激起了寻找强国之路的热潮。严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上世纪初风靡全国知识界,但并没有起到介绍西方先进文化的作用,反而造成了中国知识界的思想混乱。最终导致革命四起,战乱难平。出现复杂的历史现象有多种因素,但控制社会舆论的“读书人”有何种共识应该说是很重要的,他们向上可以影响执政者采取何种策略;向下可以影响普通百姓的“政治态度”,尤其是影响年轻人中的“精英”们所奋斗的方向。严复的这个看法正是在这重要问题上出现偏差,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而作为一个希望崛起的“强国”来说,必须认识清楚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强”,是需要防止“外敌”呢?还是要做好“自己”的事,防止“内溃”呢?这是马虎不得的。
一百多年以来,我们检讨对外战争失利多喜好按“物竞天择”规律来认识,归于自己“生存斗争”能力差,是“武力”弱,中国处于被瓜分灭亡的边缘,并将此认为是一种耻辱,类似这些认知至今仍然是普遍被接受的观点。一百多年过去了,如果我们能认真反思,就会发现问题所在。近代史上的中外战争从局部来讲,中国并不是处于劣势,西人有所谓洋抢、洋炮,但要远涉重洋,兵力远少于在当地作战的清王朝,是犯了兵家之“大忌”。“洋人”的胜利怎么能说是“弱肉强食”的案例呢?倒是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例子。如果全面接受赫胥黎的观点,就会看到中国真正所缺少的是对“野蛮天性”的抑制,缺少对竞争“规则”和“契约”的遵守,缺少对传统文化种种弊端的认识,缺少对宗教和科学的传入所带来人文知识认真思考和学习。从强大自己的武装力量来讲,也首先要做好这些基础工作。鸦片战争前后的中国主要问题是内部危机四伏,找不到经济持续发展的途径,内部相互“争斗”太严重,而不能找到很好抑制“弱肉强食”这种“天性”的“手段”。“国弱”的原因应该是由于没有足够多的一批“读书人”认真研究学问,任凭被误读或不完整的理论流传,社会的“文化力量”不能抑制野蛮的“天性”,使社会弥漫在暴戾环境之中,不仅百姓要吞噬恶果,“强国”也只能是梦想。从十九世纪中叶起的一百多年里,中国战乱(包括“运动”)不断,种种“惨剧”频繁上演,说明了这个问题。
在“敌人”拿着杀人的屠刀面前,在即将亡国面前,去谈什么“自我反省”,去谈文化力量,不是一个“傻瓜”吗?不是“虚弱”的表白吗?这里又凸显了对一百多年来世界人类社会文明状况认知的欠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从修辞上看,是有力量的,但我们从逻辑上看,必须弄清楚是“谁”在“竞争”,是“谁”生存下来,或灭亡。人类社会发展到十九世纪中叶,在当时世界相对文明的地区,国家或是民族之间进行残酷的你死我活的生存斗争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多是对社会控制权的争夺,国家、民族之间的争斗是殖民和被殖民的现象。“殖民”对于普通民众来讲并不是生死存亡的问题。中国的清王朝最早和西方发生武装冲突时,殖民方式也已经开始衰败,发生的战争起因远不是所谓的“生存斗争”,而是围绕贸易的战争。战后签订的条约主要是围绕贸易的条款,把当时的形势比喻为虎狼吞噬弱肉,是世界列强瓜分中国,“条约”都是不平等的,“条约”都是无意义的。现在我们在一百多年后回头看,这些看法明显是不符合实际情况。清末民初是中国最“弱”的时期,发生中国被瓜分的现象了吗?英国强行租借香港,是清王朝的领地减少了,但作为“地区”和这片土地上面的民众并没有被“涂炭”,清王朝对这点领土的丧失也并不在意。作为一个民族是否遭到“亡”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看是否沦为“二等”以下的民族,本族人员遭受大量伤亡;二看民众的财产尤其是土地是否被肆意掠夺。中国历史上汉民族有两段时期比较符合被“灭亡”,一是宋末被蒙古人,二是明末亡于满清。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灭一个民族的现象在欧亚大陆比较少见。(但希特勒的反犹行为是个例子,同时以色列国的兴起,反映了犹太民族“生存斗争”能力是很强的)。从统计上看,世界战争无数,兴起和毁灭的大多是各种“政权”,任何一个大国,一个众多人口民族,不可能存在“亡国”和“消亡”的可能。九一八日本侵占东北建立满洲国,消亡的是“地方(张氏)政权”,减少了中央政府管辖领地,而当时中央对东北管辖是很弱的,当时大多数汉族东北人依旧过自己的日子,较准确叙述是事变之后一个民族处在不同政权之下,受伤害最大的是当时的国民政府,需要做的是维护国民政府的统一,何谈民族之“亡”?
“物竞天择”言简意赅,但必须要进行认真和理性的逻辑分析,认清主体是“谁”,竞争的方式方法是什么。如今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你死我活,存在的主要是商业和文明的竞争。如果认为竞争是绝对的,妥协是暂时的,抱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态,固守自己应该是世界的中心,自己民族要优于他族,认为为了胜利可以不顾其它,这些认知都会导致对“暴力”的偏好,而“暴力”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唯一理由是对“暴力”的遏制,任何“暴力”没有被赞扬的理由。从今天世界的格局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国与国的和平共处是世界发展的潮流。就是弱小而基本没有武装力量的国家和民族在世界各地都可以安然存在;同时谁也不可能凭借武力就可以在世界上耀武扬威,为所欲为。“救亡”曾经是激动人心的口号,就是今天也没有失去魅力,但如果不能纠正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观点,只能带来新的麻烦。
“物竞天择”中的“物”也应当包括“人”,一个正常人都具有体力和思维能力,这也是“生存斗争”的资本,这从“祖先”哪里继承的“天性”是否也存在抑制的问题呢?这让我联想到三件事:一是看电视,几个学者和家长谈什么是孩子的“快乐”,其中一个家长讲通过严格的训练,让孩子失去“小快乐”,练就一身好球技,当看到守门员惊慌失措,你可以尽情玩“帽子戏法”时,孩子和家长都得到最大“快乐”。二是著名电影导演冯小刚在一次电视访谈中提到“很多人从文革中得到了快感”。三是文革领袖著名的一句话“与人奋斗其乐无穷”。这都说明一个问题,人的“竞争”可能仅仅是为了一种“快感”,一种精神需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来争夺“物质资源”。这种精神上的需求导致了人们对知识的追求,促使了文化的发展,有力地遏制了人类野蛮的天性。同时又大大扩展了“生存斗争”的范围,从物质争夺发展到精神上的“炫耀”。对普通民众而言,大家都是平等的,通过文化上的竞争,得到一种愉悦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不顾自身条件,一味强求精神上虚幻的胜利,很可能对自己身体或对他人造成实质上的伤害。每年由于参加高考的失败而造成的个人与家庭的悲剧也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对于个人而言这种“天性”也必须得到抑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追求精神上愉悦的天性不像对物质需求的争夺很容易满足,很可能导致没有边界的“扩展”,演变为对他人的“羞辱”,靠他人的痛苦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古语“不患寡而患不均”就反映了人的这种天性,我可以没有,但不能你有。上世纪政治运动所以能掀起一次次高潮,正是普通民众这种“天性”被利用,对他人受到的迫害无动于衷,出现遍及全社会“人整人”的现象。人的这种在“精神”领域竞争的“天性”更是值得关注,它是撕裂社会,造成民众之间尖锐对立的“利器”,要希望社会长治久安,控制这种“天性”的恶性发展和被利用是极重要的。
我们再重温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序言中所说:“如果没有从被宇宙过程操纵的我们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天性,我们将束手无策;一个否定这种天性的社会,必然要从外部遭到毁灭。如果这种天性过多,我们将更是束手无策;一个被这种天性统治的社会,必然要从内部遭到毁灭。”我们应当用这段话来解释严复总结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一定要明白我们是“争”什么,是“谁”生存。“抑制天性”简单讲就是容忍、谦让和示弱,是谦卑的态度和理性的思考。细细想想,这些不就是我们百年来最缺少的吗?
为什么中国社会迷信“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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