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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顾客酒后掉入下水道酒店被判担责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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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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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摘要]男子翟某与朋友到东莞市沙田镇一家酒店唱K,凌晨尽兴后独自到停车场打算取车回家时,掉进没有水井盖的下水道受伤。
信息时报讯(记者 曾德顺 通讯员 黄彩华 钟小欣 梁秀惠)男子翟某与朋友到东莞市沙田镇一家酒店唱K,凌晨尽兴后独自到停车场打算取车回家时,掉进没有水井盖的下水道受伤。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令酒店承担翟某受伤损失的70%共6000多元。
2015年4月16日晚上,河南男子翟某与朋友晚饭后来到沙田镇一家酒店的KTV消费。17日凌晨,翟某独自离开,前往酒店停车场欲取车回家,途中一不留神掉进了停车场内未盖水井盖的下水道里,致左膝受伤。随后,翟某被送往东莞市沙田医院治疗。
2015年5月19日,翟某自行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其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同月27日,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翟某为十级伤残。随后,翟某多次找酒店索赔未果。
2015年9月,翟某将酒店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酒店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4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酒店未及时对停车场内的水井盖进行维修,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翟某受伤,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翟某饮酒过量,酒后独自一人前往车库取车,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酌定酒店承担70%的赔偿责任。翟某的损失依法计算为8800多元,酒店应承担70%赔偿责任即6100多元。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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